为了促进区域统筹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中郡县域经济研究所·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监测评价课题组在第一届的监测评价基础上,依据公开的2007年度数据资料,经甄别、核实,对全国318个地市州盟(除19个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进行了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的监测评价。日前完成了“全国第二届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与统筹发展监测评价报告”,并绘制出“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地图”。全国相对发达地区、全国相对落后地区名单以及全国各省市区的相对富裕程度监测评价结果揭晓。报告授权由中国经济网首发。
本课题依据公开的数据资料,在甄别、核实的基础上对全国318个地市州盟(除19个直辖市和副部级城市)进行了相对富裕程度的监测评价。全国318个地市州盟(地区17个,市268个,州30个,盟3个)中相对富裕地区(相对发达地区)有42个,占总数的13.21%;人口1.77亿,占全国地市州盟总人口13.41%。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具体是:东部地区26个,中部地区5个,西部地区8个,东北地区3个。全国相对富裕地区(相对发达地区)前十位是:广东东莞市、新疆克拉玛依市、广东佛山市、江苏苏州市、广东珠海市、江苏无锡市、广东中山市、浙江舟山市、浙江温州市、江苏常州市。
全国相对发达地区在东部沿海地区呈网络分布,在其他地区呈点状分布。全国相对发达地区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东部沿海率先发展型、区位优势综合发展型和资源优势综合开发型。
全国相对落后地区有108个,占33.96%,比上届少24个,主要分布在西中部,西部80个,中部24个,东北部3个,东部1个。
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呈现“洋葱头”形状,不是“橄榄形”,相对发达地区数量少,相对落后地区的比例很大。
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监测评价采用人口、居民收入、公共服务、地区发展和财政统筹等五类三级22个公开客观数据,将指标分为居民富裕集合(居民收支类、公共服务类)和统筹发展集合(地区发展类、财政统筹类)等二个集合,使用综合指数分析和分类坐标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地区相对富裕程度分A+、A、A-、B四个等级和Ⅰ、Ⅱ、Ⅲ、Ⅳ四个类型。监测评价是一个比较客观实用、以人为本、以人均收入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以区域经济发展为基础、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要调控手段的监测分析体系。根据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的等级和类型,可以非常直观地考察出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的差异性,并为区域统筹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导向。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时要根据公共服务水平的全国差异性分成不同等级和标准,确定基本的保障性等级标准并进行保障性财政转移支付,消除绝对落后现象。
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与统筹发展监测评价工作是针对地区富裕程度而进行的比较全面系统分析,为各地区的“强国富民”工作提供坐标,为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立统筹区域发展机制、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系统的、量化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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