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新制度将于2010年1月1日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施行,请您谈谈财政部如何贯彻实施新制度?
刘玉廷:新制度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实施。为了确保新制度的贯彻实施,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密切配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做好新制度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财政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于7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财会[2009]10号),要求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充分认识新制度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新制度落实到位,也要求各地区财政和工会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组织联合培训,造就高素质工会财会队伍,实现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保证新制度平稳过渡。
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于8月9日至10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了《工会会计制度》省级师资培训班。来自3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和工会系统的17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本次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财政部门和工会系统学员的一致好评。师资培训班结束后,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和工会部门以本次培训班为契机,抓紧做好各地工会会计制度培训工作。实现逐级培训,扩大覆盖面,直至基层工会,使各级工会组织广大财会人员能够尽快熟悉掌握新制度。为确保各地新制度培训工作顺利推进,财政部门应主动与工会部门积极沟通,建立起良好的工作联系。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将成立“工会会计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沟通并解决新制度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记者:新制度出台,全国总工会将如何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中推行这一新制度?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新制度?
朱思泽:对于新制度的出台以及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与财政部已联合下发了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在全国各级工会中做好贯彻落实新制度的宣传、培训等工作。二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三是要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保证平稳过渡。四是全面推进电算化,提高会计信息化水平。8月9-11日,财政部会计司和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在京联合举办全国省级新《工会会计制度》师资培训班,由财政部会计司专家授课。两部门同时要求对下层层培训,直至覆盖所有基层工会,使每个基层工会财会人员掌握新制度,实现新旧工会会计制度平稳衔接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