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去年5月,有媒体发现,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6年以来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幅高于CPI的增幅。一些网站的标题说数据引发了质疑,很多网友也跟着拍砖。
为什么一听工资的增幅超过物价指数就怒发冲冠呢?这显然是基于那个时期的感觉,因为当时全国CPI同比涨幅超过8%,达到了那一轮物价上涨的顶点;同时由于很多人的工资在一年之内没有涨,所以造成了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不知大家想过没有,如果在6年乃至10年的时间内,对大多数人而言,工资增长幅度低于CPI,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的实际购买能力的下降,意味着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意味着大多数人符合经济学意义上的绝对贫困化标准。这显然不是事实吧?所以,在一个相对长一些的时期内,工资增幅超过CPI增幅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正常的;反之,则是不正常的。
胸怀祖国,放眼全球,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是要发展和进步的。只要你承认在较长的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了,多数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收入的实际增幅就应该是超过CPI的。否则,社会岂不是将一点点退回到原始社会了?
四
CPI中该不该包括住房?虽然按照国际惯例,CPI不含房价,但有人说中国有中国的国情,别拿国际惯例说事儿。
支持这种观点的人,大多没有从理论和操作层面对CPI有深入的研究。“房价计入CPI”,理论上说不通,操作上不可行。因为CPI和GDP一样,都是一个按国际标准定义的统计指标。你如果把国际公认的指标口径变了,它就不叫CPI了。如果因为国情不同,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随意颠覆一个国际范围(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内公认的统计指标,指标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即使在发达国家,很多人买房也是自己居住,将住房作为投资,其实并不意味着真正的投资。因为住房是一种不动产,不仅可以长期消费,而且可以保值增值。最重要的是,如果把购房作为即期消费纳入CPI,房价的比重将占主导地位,其权重无疑会大到淹没食品价格变化的影响,结果必然还是要把食品价格和房价分别列出、单独观察,“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坚持把房价计入CPI,是为了全面反映价格的变化呢,还是给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如果是前者,我们有反映即期消费的CPI,有反映长期消费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体系,一起分析就是了;如果是后者,银行加息也好,采取其他宏观调控措施也罢,两个指数体系摆在那里,更有利于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而如何判断经济形势,如何实施货币政策,那是经济学家和金融部门的事情。但无论是哪一个目的,包含房价的CPI只能掩盖很多实际情况,影响乃至误导决策走向。(潘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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