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收入差距达10倍 中国收入分配酝酿改革新方案
使发展成果体现到改善民生上是收入分配改革核心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据悉,意见中提出了加快出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这将成为今年体制改革的重要看点之一。
与此同时,4月份中国经济运行的主要数据冷热不均,尽管一些数据表明中国经济表现好于预期,但仍面临严重挑战,经济复苏的过程可能要比预期中的更长。作为夯实内需增长长期基础、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举措,酝酿中的收入分配改革已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详细】
我国高收入行业30年变迁:行业间收入差距或已达10倍
2000年,我国行业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2.63倍,到2005年,这一比例已增至4.88倍。而国际上公认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过3倍则需要加以调控。
纵观30年来我国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我国的高收入行业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
1978年改革之初,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地质勘查业和水利管理业为高收入行业,而这一时期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行业的收入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为全社会总体收入都不高,高低收入之间的差距不是十分明显。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1.8倍左右。
此后直到1992年,采掘业一直成为高收入行业。1993年,高收入行业转变为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以及房地产行业。这也反映出我国房地产业和邮电通信业开始崛起。【详细】
新闻资料:中国收入分配政策30年流变
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的30年间,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制度逐步确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形成。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克服平均主义”,会后,以农村为突破口,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是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
而此前,即1978年5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的通知》,正式恢复了已停止实行十多年之久的奖励制度和计件工资制度,并通过试点逐步扩大。随后,国务院及其所属综合部门重新发布或修订了发明奖励条例、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国家优质产品奖励条例。奖励和计件工资制的恢复、实行,拉开了我国分配制度改革的序幕。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并作出了若干具体规定。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一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管理体制,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制度;二是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结构工资制;三是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