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教育部获悉,从2009年起,国家将用3年时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并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设在教育部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日前在解读校舍安全工程时指出,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2009年中央新增专项资金8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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