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1月份CPI数据的下降,国内金融市场利率水平的话题再次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在不少人看来,1月份CPI下降到1%,为央行利率下调留下了空间。但是,也有观点认为“未来降息空间不大”。那么,未来央行的降息空间到底有多大?中国的利率也会降到零水平上吗?
一般来说,利率是金融市场资金的价格,利率的变化决定资金的供求关系及企业与个人的融资行为。但是,这只能是对成熟的市场而言,对中国来说情况则有所不同。
我们来看一下国内利率水平与机制。可以看到,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特别是2008年9月份以来,全球各国利率一降再降,美国和日本已经趋向于零利率,加拿大与英国利率为1%。在全球一片低利率或零利率的潮流中,中国也没有袖手旁观,在同一时间,央行也连续5次降低国内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
随着最近国内CPI回落,不少人认为国内银行的利率仍然偏高,商业银行的利率仍然有很大下降空间。但实际上,全球各国金融市场的利率与中国商业银行的利率不是同一种利率。前者是货币市场银行间同业隔夜拆借利率,是金融市场的批发利率,而这种利率在中国也是正在形成的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或上海利率)。如果都以这种批发利率来看,其相差很小。全球许多国家这种利率基本上处于1%水平,Shibor也在0.84%。而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是零售利率。所以,由于两种利率的性质不同,其差别自然不小。如果国内商业银行存贷款与美国商业银行同样利率比较,应该差距不会太大。比如中国一年期存款利率为2.25%,与之对应的是美国大型银行一年期定期存单(CD)客户零售利率水平在2.14%左右。中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为4.158%,而美国同样的利率为4.5%。由于Shibor刚刚起步,因此,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主要是以一年期商业银行存贷利率作为基准利率,而不是如美国以批发利率作基准利率。
还有,近几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不断地在向市场化方向走,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它仍然是一种央行管制下的利率。这种利率的市场化就在于央行不断根据市场的变化来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在于商业银行的利率实行存款利率上限管理、贷款利率的下限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商业银行通过竞争让存贷款利率上下浮动,但是这种浮动只能是十分有限的,而这种利率最为核心的东西则是受到严格管制的。正因为这种政府对利率最严格的管制,也就是形成了国内商业银行不同的利益格局及行为激励机制。
比如,2008年下半年,由于受到美国次贷危机冲击,央行货币政策出现重大转变,由从紧的货币政策改变为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随之央行连续5次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为扩大房地产内需,还出台房地产消费信贷优惠的7折利率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利率调整出现的情况是,活期存款利率由0.72%下降到0.36%,下降幅度达100%;一年期存款利率由4.14%下降到2.25%,下降幅度达84%;一年期贷款利率由7.20%下降到5.31%,下降幅度为达36%;5年以上的按揭贷款利率由6.579%(八五折)下降到4.158%(七折),下降幅度58%以上。
从上述数字的变化,可以看到这种利率调整中包含了以下含义:一是由于这次利率是央行调整商业银行零售利率,央行通过直接价格干预以倾向性方式来调整存款人、商业银行、贷款人及按揭贷款人的利益关系;二是这几次利率调整存款利率下降幅度明显大于贷款利率下降幅度,特别是活期存款利率下降的幅度达一倍;三是从中也可以看到当前利率市场化十分迫切,但要往前推进又十分困难。因为,政府对利率是管制的,市场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尚无法形成。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利率下调的空间不是太大,如果以同一利率作比较,国内商业银行利率与国际上不少国家的利率水平相差不大。还有,在利率水平向下调整的过程中,使存贷差越来越小,这不仅压缩商业银行利润空间也增加商业银行的风险,如何权衡这个问题,是值得央行密切关注的问题。再就是,房地产销售萎缩,房地产开发商希望中央政府利率水平进一步下移,但是目前国内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低于美国同样的利率,看来这种利率下降空间也是有限的。再加上,最近银行信贷增长的势头很猛,利率水平是否下移也是值得考虑的事情。
总之,在没有形成商业银行的有效利率的运作机制前,希望通过利率水平变化来改变当前融资行为,其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因此,我比较同意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利率水平没有多少下降的空间判断。
(易宪容作者为本报专家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与金融制度研究室研究员、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