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亿财政收入是减税的基础
结构性减税,简而言之,就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结构性减税”概念第一次出现,是在不久前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较大幅度地增加公共支出,保障重点领域和重点建设支出,支持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行结构性减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据有关专家介绍,“结构性减税”概念出现之前,相关税制改革和税率调整,统称为“结构性调整”,是在税负水平维持不变的前提下的有增有减,而“结构性减税”,虽然也是“有增有减”,但税负总体水平下降。
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结构性减税的核心内容固然是减税,但其背后有特殊含义:一是面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当前保增长的根本途径就是扩大内需,而扩大内需在财政上无非是靠增加政府支出和减少政府税收两个途径。其中,以减税来扩大居民和企业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拉动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具有基础性意义。二是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需要优化也是实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原因。
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结构性减税意在从量上削减税负水平;主要是从优化税制结构、服务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着手,其落脚点是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
据财政部测算,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增值税改革预计将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同时,提高出口退税税率也是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的重要途径。而在个人税负方面,个税起征点也有望进一步提高。如果这几大税种同时减税,国家财政收入必然相应减少。
“实施结构性减税,从今年看,增值税转型会导致税收有所减少,但是达到了几个好处:一是建立了比较好的税制;二是税负更加公平;三是在近期内也达到了增加企业自有资金的目的;更长远来说,还是有利于经济发展,如果经济发展了,最终还是会拓宽税基,至少会增加税基。”财政部相关人士乐观地向记者表示。
“现在财政不缺钱。而中国的税率普遍高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趁这个机会能减下来,使税负相对达到平衡,对企业和国家未来的发展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社科院财贸所专家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
美国《福布斯》杂志2007年曾发布过一份“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指数显示,中国税负仅次于法国、比利时,名列世界第三。
“或许有人可以质疑这个‘税负’排名的科学性,但是,现实公众对税负过高一直呼吁不断。根据中国税负现状,顺应全球性减税趋势和受其影响,中国应在完善税制的基础上适度减税,选择‘完善税制、适度减税’的税改政策必然将对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税负最好不要太高,否则企业的积极性会比较差,活力也会减弱。
据财政部谢旭人部长在全国财政会议上介绍,2008年财政收入总体增长较快,预计2008年全国财政收入将突破6万亿元,增长19%左右。
“这个数字为今年实施结构性减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税制改革本身的角度看,在目前背景下推出一些优化税制结构的措施,是比较合适的。”社科院财贸所专家向记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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