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扶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国务院上周决定提高3770项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昨日财政部明晰了这些产品的范围和调整幅度。
1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扶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在今年下半年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基础上,自2008年12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产品共涉及3770项,约占全部出口产品的27.9%。
在昨日公布的详细范围中,对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农用泵、摩托车、自行车、家用电器等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等。根据海关总署上周公布的前10月进出口数据,机电产品出口增势稳定,服装、鞋类以及家具等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长放缓。
中基宁波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服装出口业务部一负责人昨日表示,出口退税率调整是利好,但是目前汇率损失更大,如欧元这几个月贬值了2成,人民币升值20%已经冲抵了退税2%、3%的利好。
今年下半年,我国已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从11月1日起,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再提高到14%。(胡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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