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以下简称对外友协)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和10个所属非预算单位。
一、基本情况
对外友协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对外友协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对外友协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同项目间挤占经费230.91万元。
财政部批复对外友协2007年度“拉美及未建交国家专项经费”40万元、“中法地方政府合作高层论坛”120万元和“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经费”10万元,合计170万元。截至2007年末,这3个项目实际支出分别为138.97万元、218.12万元、43.82万元,合计400.91万元,超预算230.91万元,超支率135.83%,影响了其他预算项目的正常执行。
(二)在本级公用经费中列支所属非预算单位费用37.53万元。
对外友协所属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以下简称友城联合会)是非预算社团法人单位,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城市缴纳的会费和国内外各界的捐助。2007年,对外友协在友城联合会经费结余情况下,将其理事会费用37.53万元列入本级公用经费核销。
(三)所属友城联合会收取的会费未按规定登记备案且收据不合规。
2003至2007年,友城联合会在向各会员城市收取会费时,既未按规定向民政部登记备案,也未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四)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911.38万元长期挂账。
2007年末,机关服务中心财务账“其他应付款”科目记录所属民友商务服务中心的历年结余300万元、已注销的友友友商务服务中心的历年结余550万元、对外友协本级转入的来访及出访团结算收入51.38万元以及80年代与中日公社合作副食基地解散后退回余款10万元,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不同项目互相挤占经费的问题,要求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改进预算项目管理;对在本级公用经费中列支所属非预算单位费用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友城联合会收取会费未按规定登记备案且收据不合规的问题,要求该单位加强会费和票据管理;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该单位清理结算,按规定调账纠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外友协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外友协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不同项目互相挤占经费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了相应纠正措施;对在本级公用经费中列支所属非预算单位费用的问题,已调账纠正;对所属友城联合会收取会费未按规定登记备案且收据不合规的问题,该会已在民政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使用合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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