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促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贸促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贸促会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贸促会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检查不断加强。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将57 621.60万元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2004至2007年,贸促会未将控股的一境外投资企业收益 56889.76万元收回境内和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
2007年,贸促会动用上一年度结余资金中的600.24万元弥补经费不足,且未将其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
2007年,贸促会未将其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共计31.6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2006至2007年,贸促会机关服务中心未将其产权房屋出租收入1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二)所属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未办理社团登记,违规收取考试费等共计1328.05万元。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是贸促会于1995年1月牵头成立的会员性组织,但至2007年末尚未办理社会团体登记。2003至2007年,该会在未取得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组织考试、发展会员、组织培训等活动,累计收取各项费用共计1328.05万元。
(三)所属北京东方华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出借资本金结汇所得资金3778.50万元。
2004和2007年,该公司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只能用于投资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开支的规定,先后两次将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共计3778.50万元借给中贸置业有限公司。
(四)所属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以“稳定发展费”的名义申领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用于发放补贴等。
2007年,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以“稳定发展费”项目名义申请行政事业类项目并取得财政拨款250万元,之后用其中226.04万元(占预算拨款额的90%)支付工资性补贴、退休人员工资、职工医疗费等。
(五)所属资产管理中心应收未收取房屋租金140.91万元。
中国资本管理公司是贸促会出资成立的东方华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2004年11月,资产管理中心与中国资本管理公司签订租房合同,将产权为贸促会的房屋租给中国资本管理公司使用,租期3年,租金共计140.91万元。但截至2008年3月10日,资产管理中心一直未收取上述租金。
(六)未经报批且未按规定程序对所属中国国际商会会馆进行改制。
中国国际商会会馆由贸促会于1995至2003年集中所属企事业单位税后利润和事业收入15950万元建成的,是贸促会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7年,贸促会未向财政部报批改制方案,就同亚太轩豪集团合作对中国国际商会会馆进行股份制改造。在双方未签订股改协议、未明确股份股权及参股双方应承担盈亏的责任和没有完成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情况下,贸促会擅自批准机关服务中心同亚太轩豪集团所属的北京亚太轩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为改制对会馆房屋及配套设备进行拆除和改扩建的“改造协议”,并予以实施。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按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对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未办理社团登记、违规收取考试费的问题,要求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社团登记,在取得合法收费资格前停止收费;对所属北京华力公司违规将资本金结汇所得资金出借的问题,要求贸促会责成企业如数追回违规出借款项;对所属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以“稳定发展费”的名义申领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用于发放补贴的问题,要求今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对所属资产管理中心未收取对外出租房屋租金的问题,要求该单位及时足额收回租金;对未经报批对所属中国国际商会会馆进行改制的问题,要求立即纠正不合规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贸促会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对应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和资金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注重结余资金使用的效益性,避免财政资金的闲置和浪费;加大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管的力度,在所属企事业单位改制、国有资产的处置等问题上,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防止发生国有资产收入流失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贸促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贸促会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和责任,要求认真纠正和整改。对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正在进行纠正;对所属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未办理社团登记违规收费的问题,已责成该单位进行整改;对所属北京华力公司违规将资本金结汇所得资金出借的问题,正在商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对所属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以“稳定发展费”的名义申领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用于发放补贴的问题,正在商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对所属资产管理中心未收取对外出租房屋租金的问题,已发出催缴函,并在近期内将与中国资本管理公司签订新的租房协议;对未经报批对所属中国国际商会会馆进行改制的问题,将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贸促会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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