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知识产权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知识产权局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将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净结余资金591.63万元纳入2007年预算统筹安排。
知识产权局申请2007年国际组织会费预算270万元时,未将截至2006年底该会费净结余资金316.06万元纳入预算; 申请2007年归还德国贷款预算2000万元时,未将截至2006年底该项目净结余资金275.57万元纳入预算。
(二)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0 972.57万元未纳入2007年预算。
2007年,知识产权局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407.65万元,所属专利复审委员会动用专利受理审批业务专项项目以前年度结余资金376.62万元,所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动用专利受理审批业务专项项目以前年度结余资金9176.5万元,所属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动用全国知识产权培训项目以前年度结余11.80万元,均未纳入预算。
(三)未编制2007年利息收入预算。
知识产权局及专利局在编制2007年预算中,均未编制利息收入预算。两局当年利息收入共计154.26万元。
(四)部分经费自理单位的收支9233.37万元未纳入预算。
知识产权局未将其所属6个经费自理的单位的2007年收支9233.37万元编入2007年度预算。
(五)投资200万元的培训中心教学楼大型修缮工程未进行招标。
2007年,知识产权局批复培训中心教学楼大型修缮工程项目财政资金200万元,该中心采用邀标方式将教学楼地下室及办公区装修改造工程交由北京力天大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没有进行招标。
(六)部分所属单位项目预算共8000万元未细化。
培训中心2007年全国知识产权培训项目预算200万元未细化落实到新审查员培训等项目上;培训中心知识产权教育平台项目预算500万元没有具体的细化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2007年专利受理审批业务专项项目财政拨款预算4800万元没有具体的细化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以下简称出版社)2007年专利受理审批业务专项财政拨款预算2500万元没有具体的细化内容。
(七)培训中心应收非税收入11 423万元未收缴。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培训中心应收各代理机构2004年12月31日以前涉外专利代理费用10%的办学经费共计11 423万元尚未收缴。
(八)出版社取得的660万元投资收益未进行账务处理。
2006年1月,出版社收到长城证券公司分配的投资收益660万元后转入出版社在北京证券公司的账户,没有确认投资收益和对北京证券公司增加的投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净结余资金未纳入2007年预算的问题,要求在下一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抵顶相应项目的财政拨款;对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2007年预算的问题,要求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予以纠正;对未编制2007年利息收入预算的问题,要求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予以纠正;对部分经费自理单位的收支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予以纠正;对大型修缮工程未进行招标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对部分所属单位项目预算不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细化项目预算;对培训中心未收缴非税收入的问题,要求加大清缴力度,将催收回来的资金及时、足额上缴中央财政;对出版社取得的投资收益未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要求调整账务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知识产权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有关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认真纠正和整改。对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净结余资金未纳入2007年预算统筹安排的问题,已将其中部分资金纳入2008年预算,其余部分计划纳入2009年预算;对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2007年预算的问题,将在报财政部审批后,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对未编制2007年利息收入预算的问题,将在编报以后年度预算时将其纳入;对部分经费自理单位的收支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将把这些收支编入以后年度预算;对大型修缮工程未进行招标的问题,将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对部分所属单位项目预算不细化的问题,已对2008年相关项目预算进行了细化;对未收缴非税收入的问题,培训中心已进一步加大催缴力度;对取得投资收益并转作投资本金未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已在2008年4月份进行了账务调整,并将根据报表进行纳税调整。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知识产权局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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