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提出了今后五年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笔者根据省党代会的精神,对浙江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和问题作些分析,以期为各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新农村建设中的既有经验
党政主导与市场运作结合。在新农村建设中,浙江地方党委和政府明确把自己定位于组织协调、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根据本地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努力为当地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但政府的主导作用不能违背市场经济原则。由市场来激活农村各种生产要素与实现资源最优配置,不仅可以形成其与政府功能互补的格局,又能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浙江一些地方比较成功的做法是:对于符合产业规划的私人产品项目,完全由企业和农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对于社会效益大而经济效益小或者没有直接经济效益的建设项目,对承担项目单位实行财政补贴;对于具有社会效益并有潜在经济效益的项目,前期由政府、村集体、村民和社会投资,后期再把潜在的经济效益转化为现实的经济效益,用之补偿前期投资。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可以取得良好的资源配置效果。
激发农民与社会各方参与。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主体,也是新农村受益主体,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新农村建设的效果和目标实现。浙江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之一,就是坚持农民自愿为原则,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举措都尊重农民的意愿,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也反映农民的要求,并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的主体意识和整体素质,从而激发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农民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但仅仅依靠农民自身是很难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因此,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普遍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帮扶支援,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支农积极性。工商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不仅是增加对农村投入,而且有助于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转型,推进城乡融合。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与地方合作建设新农村,有利于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当地部队驻军与地方携手共建新农村,既能推进新农村建设,又能密切当地军政军民关系。
以工业化推进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生产发展,而生产发展需要依靠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工业化则是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浙江在推进农村生产力发展中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充分发挥工业化生产方式对农业的改造,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努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推进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数量增长型向数量与质量兼顾并以质量为主的集约增长方式转变。浙江以工业化推动新农村建设中还成功地发挥了产业集群的作用。大量农民集聚于某一地理区位内,共同生产经营某一个或某一类产品,大家分工协作,有实力的兴办企业,实力较小的从事家庭作坊式生产。产业集群的发展既推进了农业产业化,也推动了农村人口的职业转移和空间转移,解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由此还增加了常年固定在土地上的农民的人均土地拥有量,为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创造了条件。
以城镇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县域经济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县城和中小镇是以城带乡的主要载体,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新农村的建设水平。浙江新农村建设之所以走在前列,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始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做好工业强县的文章,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夯实"工业反哺农业、县城支持农村"的基础。浙江县域经济的强大,不仅表现在拥有占全国近1/3的百强县,更重要的是县级党委和政府具有较大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例如,浙江长期坚持"省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有效地避免了"市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下偏重于发展地级市的倾向,加大了县级政府支援新农村建设的实力。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县城与中心镇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对周边乡村经济发展形成了越来越强的辐射作用。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不仅增强了二、三产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推进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也发挥了城镇经济对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作用。
以体制机制创新改善二元结构。近年来,浙江通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逐渐形成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机制,城乡二元结构有了比较明显的改善。首先,通过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和统筹城乡就业制度,在相当程度上消除了妨碍生产要素向城市积聚的弊端,促使城乡劳动者、资金、物资能够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调配组合;其次,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取消了农业税,增加了财政支农资金,强化了乡镇和村级组织运转的资金保障机制,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其三,改革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统筹城乡文化体系,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使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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