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广电总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的20件,以传真形式申请的1件,以信函形式申请的1件。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有线电视数字化、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告治理、新媒体发展、播出机构名称以及影视剧、动画等方面政策及有关数据的咨询。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及时作了答复处理。
四、咨询情况
广电总局2009年共接受公众咨询1000余人次,其中98%以上是电话咨询。
五、复议诉讼情况
广电总局2008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广电总局目前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七、2010年工作措施
2009年,广电总局根据《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是与公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新的一年,广电总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抓好主动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建好政府网站,真正发挥政府网站的对外窗口和沟通平台作用。
2.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的事项能够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公共利益评估机制,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进行科学合理评估,防止公开不当损害公共利益,同时也要防止假公共利益之名行不公开之实。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回复质量。
3.抓紧完善配套制度。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既要防止不当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知情权,又要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4.扎实做好新闻发言工作。将推进政务公开与新闻发布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总局新闻发布制度,经总局领导同意,不定期就重大事项主动对外发布政策,同时有选择地接受国内外媒体采访。
5.大力推进决策公开。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防止决策的随意性、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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