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http://www.sport.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电话:010-87182178。电子邮箱:xxdac@sport.gov.cn)。
一、概述
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立足体育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国家体育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二)加强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专人全程跟踪,把好审核关,认真及时办理每一份申请,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按期收到准确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进一步完善了以政府网站、主管报刊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总局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注重发挥好所属《中国体育报》、华奥星空网站等的作用,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四)修订完善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重新规划和实施了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按照多分类体系和核心元数据展现目录内容,并完成数据迁移工作。
(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加了总局直属单位为信息公开单位。
(六)加强学习培训,切实调动了广大干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牢固树立广大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国家体育总局向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干部发放了相关法律读本,组织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座谈会,提高了广大干部运用《条例》的能力和水平。为总局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编制了新系统的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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