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后附相关指标统计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条例》实施之日起,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农业信息网网站( http://www.agri.gov.cn/ )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 11 号;邮编: 100125 ; 联系电话: 010-59192048 ;电子邮箱: nybzhb@agri.gov.cn )。
一、概述
2009年,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中心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农业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深入学习传达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农业部2008年信息公开取得的成效,研究部署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机关各司局认真组织,狠抓落实,信息公开的计划性、针对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提高。
(二) 创新工作方式。研发并启用农业部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制定出台《农业部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管理暂行办法》,实现了对所有部厅文件的预警提醒和督办服务。6月1日上线以来,系统运行平稳顺畅,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明显提高,机关各司局公开意识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三)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要求,8月份组织各司局开展了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全面总结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整改。12月,组织对2009年部机关17个司局的部厅文件进行全面检查,通过自查、复审、仲裁、整改等四个阶段,共纠正应公开而未公开文件53份,达到了提高认识、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目的。
(四)加强系统指导。组织召开部分省市农业部门政务公开座谈会,印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对农业部门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工作合力,提升了依法行政和便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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