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
人民网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林露)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在全国两会召开间隙做客人民网接受专访。
■“五个必须”令人印象深刻《政府工作报告》引领改革前行
记者: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式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连日来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作为参会代表,请您谈谈您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感受。
李和平: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非常好。第一,2009年是很特殊的一年,我们国家在各个方面取得了特殊的成绩。温总理用了不长的篇幅,把最核心的成绩进行了总结。第二,在总结经验的时候,温总理讲了“五个必须”,我认为这“五个必须”非常深刻、非常系统,也非常全面。这不仅仅是总结去年的经验,还是对多年来工作经验的总结,更重要的是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还特别强调了科技、教育、文化的发展,关注民生的感受,应该说既有战略上的思考,更有战术上的安排。
我认为,在这样的报告引领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2010年,我们国家的整个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建设,将会取得更新、更大的成就。
■聚集改革与发展热点关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记者:作为一名主管教育的领导,本届两会,您带来了哪些提案?
李和平:参加两会之前,我们进行了很多方面的准备。最后,经过提炼,我有三个提案要提交给大会。
第一个提案是:关于地方高等学校发展的问题。实际上,有一个核心思想,就是希望中央政府能够加强地方统筹,加大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高校的支持。第二个提案是:关于大学生就业方面的问题。重点关注如何加强大学生在离校前的工作,希望社会系统,包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统、其他系统,把就业工作的关口前移到高校学生毕业离校之前。第三个提案是:关注建立区域教师流动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记者:您为什么这么关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流动问题?
李和平:义务教育普及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当前,各地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诸如加强各学校硬件的标准化建设,调整中小学布局,控制择校等措施,都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促进师资均衡发展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本之策。
现阶段,区域内校际师资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十分突出,校际师资力量发展出现严重失衡的状态,直接影响了教育全面、健康、均衡的发展,危及教育公平,带来一系列诸如择校、教育乱收费、教育机会不均等问题。因而,解决区域内校际师资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对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教师合理、有序地定期流动,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区域内校际师资的均衡发展,最终也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规划纲要》是国家层面的实现《规划纲要》有责任有义务也有压力
记者:您对再次征集意见的《规划纲要》中提出的“要以考试招生制度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怎么看?您认为高考制度如何改革,才能做到既公平,又遴选人才?
李和平:《规划纲要》里面有六大改革,其中有一项就是关于招生考试的改革。
首先,我认为,现行的高考制度是与我们国家现行的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也是经过时间检验认为总体还是行之有效的。其次,现在高考制度的设立,显性的功能是选拔人才,但是它有一个核心的要素就是公平正义。因此,现行的高考制度在推行社会的公平、和谐方面,是不可替代的。
当然,现行的高考制度也有弊端。比如,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人才的基本状况也在发展,如何满足多元化、多样性、全方位的要求,这一点在现行的高考制度里面,相对来说区分较小。
因此,我赞成在现行高考制度下进行有效探索。比如《规划纲要》中提到的多样化考试、多元化录取,在满足共性要求的情况下,逐步按照以人为本的观念,来体现个性化的要求等。我非常支持在坚持或者继承目前这种考试的优点和优势下,积极进行其他方面的探索。
记者:您认为在《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会有哪些难点?
李和平:《规划纲要》是国家层面的纲要。从国家层面来说,如何保证《规划纲要》实施,我认为要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到2012年,“4%”能不能有效落实。这样一个“4%”,不仅仅是中央的财政投入,更是全社会的投入。因此,“4%”应该是什么样的合理比例,不仅关系到“4%”能不能实现,也关系到“4%”的用途。比如,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还有民族地区的教育,这中间应该有什么样的合理投入比例。
第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是以教育部为主导的教育系统的职责。以高等教育为例,现在,我们要提升高等教育的质量,仅仅是教育系统的资源是满足不了的。所以,我认为,社会资源对教育的保障能力的提升,在《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第三,教育系统内部能不能真的像《规划纲要》里面说的,改革观念和方式,确实有效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在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的同时,也尊重教育规律,把教育结构、教育质量、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各项功能有效发挥、保证和提升,这是我们未来10年的责任也是义务,同时也给我们带来很大压力。
如果说,这三个大问题都能够有效得到解决,我相信,《规划纲要》在未来10年里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四项举措真抓实抓提高安徽教师待遇和地位
记者:《规划纲要》中提到“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请您介绍一下,这几年安徽省的教师待遇有什么变化吗?今后安徽省还会采取哪些措施激励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
李和平:实际上不管哪一类教育,没有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其教育的目标都是很难实现的。
就安徽省的情况而言,我们特别重视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从宏观上说,大概有四个方面:第一,通过各种各样的政策和环境,来提升教师在社会上的地位,从而激发教师从事教师事业的动力。第二,多方面改善教师的待遇。第三,给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围绕业务能力和素质的提升,采取一系列措施。第四,对教师职业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使更多的优秀教师能够到一线从教,甚至像温总理要求的那样,鼓励他们、激励他们终身从教。
具体说,在基础教育方面,安徽省已经在全国率先或者说同步把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绩效工资全部兑现。在高等教育方面,除了国家这样的工资制度以外,我们还允许学校在自己的办学自主权之内,根据自己的能力,实施校内的津贴措施,包括住房问题。现在,我们很多农村偏远地区的基础教育教师的住房问题,虽然没有完全解决,但是也在解决过程当中。目前,安徽省在大学教师,包括职业教育教师的住房、工资待遇上,与安徽省的经济在全国所占的比例相比,还是处在一个比较优先的地位。
更重要的是,我们对教师的能力和素质提升有一系列的措施。以高等教育为例,从安徽省教育厅这个层面,构建了九大类十几种项目,专门针对各种不同教师。从学术大师、拔尖创新人才到年轻教师,从高学位的教师到一般学位的教师的提升,从提升教师的学术发展能力到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安徽省有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用来提升教师的素质和能力,这些在实施中非常有成效。
从基础教育或者义务教育阶段来说,我们也实施了校长培训计划、教师轮训计划等等,政府主管部门有专门的经费来保障这个培训体制,不仅包括在省市以内的教育培训和交流,还包括在全国其他地方的培训和交流,甚至有些高等教育,国外的教育。这些年来,安徽省在教师的培养、培训,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并且客观上也促进和改善了各类教育质量的提升。
记者:在今年两会中,很多代表、委员们都提到教师的绩效工资问题。许多人反映,地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安徽省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是如何保障提高教师待遇的?
李和平:中央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对教师的绩效工资定义为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平均水平,我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标准,同时也不是一个很高的标准。
在地方财政预算上,的确有一些困难。但在整个财政预算过程中,是可以通过预算调整来调整其他各部分比例的结构,从而保证这个要求。
从目前实施的情况来看,总体来说,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工资是有一定增加的。但各个地区间增量的增幅不平衡,增量的总量也不是特别大,也不排除个别地方有实质上的调整。我想,不管怎样,真想解决教师待遇问题还是有办法的。
建立区域教师流动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李和平
近年来,我国在中小学教师流动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加大了教育人事改革工作力度,进一步探索了教师流动机制。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从2009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全面实施,既保障了教师的收入水平,也为教师合理、有序地流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建立区域教师流动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更新观念,完善教师聘任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大教育的观念,顺应教育发展的潮流,积极主动地促进教师合理流动。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实施辖区内教师聘任制,扩展教师聘任外延,特别要统一明确规定解聘教师条件等事项,确保称职教师不因流动而落聘等。学校,特别是校长,要有现代的“合作”理念,支持促进教师校际流动或走教兼课。同时,应积极探索教师流动带来的管理上的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学校教师聘任制,明晰双方权利义务,提高管理绩效。
二、建立教师流动机制,实现教师多样化流动
一是建立中青年教师定期流动制。建立中青年教师定期流动机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平台和发展机会。
二是建立名优教师巡回授课制。建立名优教师巡回授课制,更好地发挥名优教师的带头示范作用,使更多学生享受名优教师的优质教育,推动区域教育发展。
三是建立紧缺教师跨校走教制。针对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的音、体、美以及计算机等课程的专业教师总量不足与教师缺编的现状,为适应新课程改革对学校开设选修课程并配备相应师资的新要求,尝试建立紧缺教师跨校走教制。
四是建立城区优质学校教师支教制。城区学校拥有优良的教师资源,教师配备比例高于农村学校,这使得城区支援农村学校发展制度成为可能。
三、加强教师流动的保障,推动教师有序流动
一是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区域内教师配置。实现教师的定期流动,应该将教师的管理权限收回到县(区),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统一管理,统一配置,实行教师全员合同聘任制,实行“无校籍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校长定期轮换交流机制。
二是加强对流动教师的考核。对于流动教师要严格任期考核,实行告诫制。流动期间,对于不能履行现职的教师,首先进行告诫,要求限期改正,并可高职低聘,允许有1~2次流动到其他学校的机会,告诫期满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解聘。同时,设立专项基金,奖励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教师。
三是落实流动教师待遇。出台相应的中小学教师津贴政策。以学校的位置、交通、医疗、工作环境等工作条件确定若干类别,分别按教师职务工资和津贴部分之和的一定比例发放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师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制定)。建设教师周转房,保障流动教师的住宿。同时,给予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教师在晋级、晋升方面以政策倾斜。
教师合理有序地定期流动,必将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区域内校际师资的均衡发展,也必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摘自李和平在本届两会上的提案:《关于建立区域教师流动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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