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减灾的社会参与
中国重视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支持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减灾事业,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中国政府及时发布灾情和灾区需求信息,加强引导,规范管理,提供保障服务,不断完善社会动员机制,统筹安排政府资源和社会力量,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配合的抗灾救灾格局。每遇大灾,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抗灾救灾,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踊跃为灾区提供援助。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中,中国接收境内外各类救灾捐赠款物近760亿元人民币。社会力量还开展有效的心理抚慰等个性化服务,帮助灾区群众树立战胜灾害的信心。
慈善事业在减灾中发挥重要作用,国家采取措施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在鼓励捐赠的税收优惠制度上,2008年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标准由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统一规定为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国家规定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2008年12月,政府有关部门发布通知,明确公益捐赠事业范围、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以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权限和程序等问题。国家鼓励基金会的正常发展,截至2008年,中国共有各类基金会1531家,比上年增加162家。近年来,国家推进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力建设,推广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和评级制度。
国家积极推动捐助活动日常化和社会化,鼓励并引导志愿者参与减灾行动。近年来,以捐助活动经常化、募集主体民间化、参与捐助自愿化为特点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在中国全面展开。截至2008年,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小城市设立接收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3.4万个,初步形成全国经常性社会捐助服务网络。随着国家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减灾志愿者队伍快速发展。截至2008年,中国社区志愿者组织数达到43万个,志愿者队伍规模近亿人,其中仅共青团、民政、红十字会三大系统就比上年增加志愿者1472万人,年增长率达31.8%。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国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紧急救援,深入灾区的国内外志愿者队伍达300万人以上,在后方参与抗震救灾的志愿者人数达1000万以上。
中国政府重视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在每年10月的“国际减灾日”,国家举办内容丰富的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公共场所设置减灾宣传专栏,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等开设减灾知识宣传栏目,制作公益广告,向公众宣传灾害预防避险的实用技能。在中小学开设防灾减灾课程,开展多种演练活动。开发一系列减灾宣传教育产品,编制系列减灾科普读物、挂图、音像制品和宣传案例教材。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和技术,在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重视对灾害保险业防灾减灾作用的政策研究和试点工作。不断总结并完善农业、林业自然灾害保险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农业、林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统筹考虑农业、林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逐步加大保险对灾害损失的经济补偿和转移分担功能。
六、减灾的国际合作
中国本着开放合作的态度,积极参与减灾领域的国际合作,建立和完善国际减灾合作机制,加强国际减灾能力建设,在重大灾害中相互援助。
中国在减灾领域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事务协调办公室、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和联合国外空委等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减灾合作。2006年3月,向联合国成立的“中央紧急应对基金”认捐100万美元。2006年11月,与联合国驻华机构共同举办印度洋海啸紧急援助回顾研讨会,回顾中国多边援助使用情况。与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共建国际减轻旱灾风险中心,参与联合国灾害管理与应急反应天基信息平台(UN-SPIDER),积极筹建北京办公室。派遣专家参与联合国灾害评估队,多次执行灾害评估任务,积极参与联合国搜索与救援咨询国活动,积极推进全球灾害应急救援领域的合作,举办2006年联合国亚太地区地震应急演练。
中国积极推动建立亚洲国家间的减灾对话与交流平台。2005年9月,中国政府在北京主办第一届亚洲部长级减灾大会,会议通过了《亚洲减少灾害风险北京行动计划》,为亚洲各国进一步加强减灾合作奠定基础。中国政府积极参与第二届、第三届亚洲部长级会议,共同推动《2007亚洲减少灾害风险德里宣言》、《2008亚洲减少灾害风险吉隆坡宣言》的形成。2008年12月举办了加强亚洲国家应对巨灾能力建设研讨会。
中国重视与东盟和南亚国家讨论签署双边或多边减灾救灾协定,注重开展减灾人力资源开发合作。2005年5月,中国为印度洋地震海啸受灾国举办了防灾减灾人力资源培训班,2006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东盟框架下的防灾减灾研讨会。2007年先后举办了东盟和亚洲国家应急和救助研讨会、灾害风险管理研修班和灾后恢复重建管理研修班。中国积极参与东盟灾害管理各项活动,出席东盟
举办的各类研讨会,观摩灾害应急演练,积极探讨中国—东盟合作协议和行动计划。
中国努力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协作。2002年4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首次会晤。2003年4月,上海合作组织在北京举行救灾部门专家级会议,对《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进行磋商。2005年10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在莫斯科签署。2006年11月,第二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2007—2008年救灾合作行动方案》,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救灾联络、信息交流、边境区域救灾、人员研修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开展活动奠定行动框架。2007年9月,成员国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第三次会议在比什凯克举行,研究落实救灾合作协定,深化救灾领域合作等问题。成员国商定将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救灾中心。2008年9月下旬,中方在乌鲁木齐主办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境地区领导人首次会议。会议就开展成员国边境地区救灾合作,推动建立边境地区联合救灾行动机制,以及开展有关信息交流、人员培训等问题达成共识。
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中,中国和国际社会相互支持,相互援助。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啸发生后,中国向各有关受灾国政府及联合国有关机构提供了中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紧急救援,救灾援助总额达68763万元人民币,并在第一时间派出中国国际救援队和医疗救援队赴印尼开展紧急救援。2005年8月29日,美国南部地区遭受“卡特里娜”飓风袭击,中国政府向美国提供500万美元救灾援款,并另提供一批救灾急需物资。2005年10月8日巴基斯坦发生7.8级大地震后,中国政府先后四次向巴提供总价值2673万美元的紧急人道主义援助,自10月9日至11月29日,共向巴空运26批次救灾物资,并派出中国国际救援队、医疗救援队,深入灾区一线,帮助巴方开展救灾行动。2008年,缅甸发生“纳吉斯”热带风暴,中国政府先后提供价值100万美元的紧急援助物资、3000万元人民币援助款和1000万美元援助,并派出医疗救援队救治伤员。
2008年5月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国得到国际社会的大力援助。先后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多个国际组织向中国提供了资金或物资援助。国际社会向中国地震灾区提供了现金援助44亿多元人民币以及大批救灾物资。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还派出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地震灾区的紧急救援工作。来自英国、日本、俄罗斯、意大利、法国、古巴、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政府和德国红十字会的九支医疗队共223名医疗技术人员参与四川和甘肃两省地震灾区的伤员救治工作。在重灾区之一的四川省北川县,美国、英国和墨西哥等国家的16名志愿者立即投入救援行动。10名英国搜救小组的志愿者到震区开展救灾活动。来自日本ALOS、意大利COSMO—SkyMed、美国LandSat等多颗卫星向中国提供了灾区遥感影像。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此深怀感激,深表感谢。
结 束 语
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繁重而艰巨。面对日益严峻的自然灾害风险,中国的减灾工作任重道远。
中国政府为减灾事业付出了巨大努力,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减灾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减灾综合性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灾害监测体系还有待健全、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社会公众减灾意识仍需提高。中国政府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提高全社会的综合减灾能力为核心,以提升城乡基层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全社会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水平为基础,全面提高综合防范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自然灾害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减灾是全球的共同行动。中国愿与世界各国一道,为减轻灾害风险和灾害损失,为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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