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减灾能力建设
中国政府重视减灾的能力建设,在减灾工程、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科技支撑、人才培养和社区减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实施减灾工程,提高灾害综合防范防御能力
近年来,国家实施防汛抗旱、防震抗灾、防风防潮、防沙治沙、生态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减灾工程。
—大江大河治理工程。国家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国债等,大幅增加江河治理投入,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步伐。目前,长江中下游干堤全部修完修好,黄河下游标准化堤防建设全面展开,治淮19项骨干工程基本建成,长江三峡、黄河小浪底、淮河临淮岗等枢纽工程全面发挥效益。中国大江大河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部分主要河段已基本具备防御100年一遇洪水能力。中小河流防洪能力不断提高,重点海堤设防标准提高到防御50年一遇洪水能力。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国家注重提高农村居民住房抗灾能力建设。在灾后倒房重建工作中加强房屋选址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结合扶贫开发工作推进减灾安居工程建设。自2005年以来,全国各地共投入资金175.35亿元人民币,完成改造、新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580.16万间,使180.51万户、649.65万人受益。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从2001年开始,国家实施对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截至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90亿元人民币,全国纳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的项目学校共4万多所。从2006年起,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从2009年起,国家将用三年时间,在全国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岩崩、泥石流、热带气旋、火灾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8年3月,国家颁布《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提出在三年内完成现有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08年,全国即安排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4035个,占规划内全部6240座病险水库的65%。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十五”期间(2000—2005年),国家共投入资金223亿元人民币,解决了6700万人的饮水问题,基本结束了农村严重缺乏饮用水的历史。从2006年开始,农村饮水工作进入以保障饮水安全为中心的新阶段。从2006年到2008年,安排中央投资238亿元人民币,地方自筹配套资金226亿元人民币,累计解决1.09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20世纪80年代,国家开始在黄河、长江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施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进入“九五”(1996—2000年)末期,开始加大投入力度并扩大治理规模,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覆盖了全国七大江河(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松辽、珠江、太湖)的上中游地区。截至2008年,重点防治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万平方公里,已实施重点区域治理的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70%,减沙率达40%以上。长江上游嘉陵江流域土壤侵蚀量减少三分之一,黄河流域每年减少入黄河泥沙3亿吨左右。
—农田灌排工程。自“九五”以来,国家加大投入,开展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重点的农田灌排工程设施建设,农田灌排能力明显提高,抗御干旱、洪涝灾害能力得到加强。
—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工程。21世纪初,国家开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三北(东北、华北、西北)防护林建设、长江中下游重点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沿海防护林建设、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抑制荒漠化扩张速度,缓解极端气候的危害程度。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确定山西省煤炭资源开发等6个生态环境补偿试点。组织开展生态省、市、县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推进建设103个重点生态环境工程示范县。
—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防工程。国家出台《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发布《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镇(乡)、村建筑抗震设计规程》。发布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完善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制度,推进全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完成约245万户抗震安居房的建设和改造加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后,修订《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从2006年起,结合公路水毁震毁等灾害发生情况,国家开始实施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截至2008年,全国各地共投入资金15.4亿元人民币,以增设和完善山岭重丘区公路的灾害防护设施为重点,对公路边坡、路基、桥梁构造物和排(防)水设施进行综合处治,普通公路防灾能力全面提高。
(二)构建立体监测体系,提高监测预警预报能力
建立包括地面监测、海洋海底观测和天—空—地观测在内的自然灾害立体监测体系,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初步形成。
—灾害遥感监测业务体系。成功发射环境减灾小卫星星座A、B星,卫星减灾应用业务系统初具规模,为灾害遥感监测、评估和决策提供先进技术支持。
—气象预警预报体系。成功发射“风云”系列气象卫星,建成146部新一代天气雷达、91个高空气象探测站L波段探空系统,建设25420个区域气象观测站。初步建立全国大气成分、酸雨、沙尘暴、雷电、农业气象、交通气象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基本建成比较完整的数值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开展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警业务,建成包括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网络等覆盖城乡社区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水文和洪水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成由3171个水文站、1244个水位站、14602个雨量站、61个水文实验站和12683眼地下水测井组成的水文监测网。构建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地下水监测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和水文水资源数据系统。
—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成固定测震台站937个,流动台1000多个,实现了中国三级以上地震的准实时监测。建立地震前兆观测固定台点1300个,各类前兆流动观测网4000余测点。初步建成国家和省级地震预测预报分析会商平台,建成由700个信息节点构成的高速地震数据信息网,开通地震速报信息手机短信服务平台。
—地质灾害监测系统。从2003年起,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已建立群测群防制度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2万多处。三峡库区滑坡崩塌专业监测网和上海、北京、天津等市地面沉降专业监测网络基本建成。
—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物监测、环境预警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客观反映全国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空气、噪声、固体废物、辐射等环境质量状况。新建成环境一号A、B星,大范围、快速和动态地开展生态环境宏观监测及评价,初步形成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格局。目前,全国共有2399个环境监测站、49335名环境监测技术人员。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全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已在候鸟等野生动物重要聚集分布区设立350处国家级监测站、768处省级监测站、1400多处地县级监测站,初步形成国家、省、地县三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网络。
—病虫害监测预报系统。建立由3000多个站组成的农作物和病虫害测报网,240多个台(点)组成的草原虫鼠害监测预报网。全国性系统监测预报的农作物有害生物种类由上世纪90年代初的15种增加到目前的26种,重大病虫害由旬报制缩短为周报制。建立国家、县、乡(镇)三级2500多个站点组成的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网络,主测对象35个种(类),涵盖最具危险性的和常发的森林病虫害种(类)。
—海洋灾害预报系统。对原有海洋观测仪器、设备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大力发展离岸观测能力,海上浮标观测能力和断面调查能力进入整体提升阶段。新建改造一批海洋观测站点,对一些中心站进行实时通讯系统改造。建设海气相互作用—海洋气候变化观测及评价业务化体系,积极开展对海平面上升、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咸潮等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的海洋灾害的业务化监测。
—森林和草原火灾预警监测系统。完善卫星遥感、飞机巡护、视频监控、瞭望观察和地面巡视的立体式监测森林和草原火灾体系,初步建立森林火险分级预警响应和森林火灾风险评估技术体系。
—沙尘暴灾害监测与评估体系。建立沙尘暴卫星遥感监测评估系统和手机短信平台,在北方重点区域布设沙尘暴灾害地面监测站,组成国家、省、市、县四级队伍,初步形成覆盖中国北方区域的沙尘暴灾害监测网络。
(三)建立抢险救灾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以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响应机制和应急资金拨付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救灾应急体系初步建立,应急救援、运输保障、生活救助、卫生防疫等应急处置能力大大增强。
—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森林消防、海上搜救、矿山救护、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初步建立。国家陆地、空中搜寻与救护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应急救援装备得到进一步改善。
—应急救助响应机制。根据灾情大小,将中央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划分为四个响应等级,明确各级响应的具体工作措施,将救灾工作纳入规范的管理工作流程。灾害应急救助响应机制的建立,基本保障了受灾群众在灾后24小时内能够得到救助,基本实现“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医、学生有学上”的“六有”目标。
—救灾应急资金拨付机制。包括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水毁公路补助资金、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资金、卫生救灾补助资金、文教行政救灾补助资金、农业救灾资金、林业救灾资金在内的中央抗灾救灾补助资金拨付机制已经建立。积极推进救灾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管理体制,保障地方救灾投入,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建立减灾科技支撑体系,提高减灾科技水平
注重科技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制定专门的防灾减灾科技发展规划、建立科技应急机制、实施科技项目等措施,不断提高防灾减灾的科技水平。
—组织制定《国家防灾减灾科技发展规划》。针对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减灾救灾、信息平台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布局,强化薄弱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国家科技支撑体系。
—加强科技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科技应急机制,明确科技应急体系的建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应急技术应用与示范等环节的工作机制和部署安排。
—启动一批防灾减灾科技项目。在国家科技项目、86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安排实施一批气象、地震、地质、海洋、水利、农林、雷电等方面的科技项目。资助一批关于防灾减灾的基础研究项目,深入揭示各类自然灾害的形成机理和演变规律,以及综合风险防范的模式等。开展亚洲巨灾综合风险评估技术及应用研究、中国巨灾应急救援信息集成系统与示范、中国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等级综合评估技术研究,以及“汶川地震断裂带科学钻探”(WFSD)等项目。
—加强科研技术机构建设。分别于2003年、2007年、2009年成立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国际减轻旱灾风险中心和民政部卫星减灾应用中心,2006年成立民政部和教育部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
(五)建立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减灾工作人员素质
将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家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减灾的国民教育体系和减灾的培训平台逐步建立。
—把减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人才培养教育,充分利用高校的减灾研究与学科优势培养多层次防灾减灾人才。加强防灾减灾学科体系建设,按照现有的财政管理体制支持防灾减灾技术类本专科院校,以及开设防灾减灾管理和技术专业的院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把防灾减灾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全国各级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根据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开设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的专门培训课程。筹建国家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对政府中高级公务员、各类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高层次理论研究人员开展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培训。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培训基地已经建立并投入使用。
—开展领导干部灾害应急管理专题培训。举办“省级干部灾害应急管理专题研究班”和“省部级干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讨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管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专题研讨。2005年以来,积极开展公务员灾害应急管理专题培训活动,有效提高各级灾害应急管理人员防范处置自然灾害及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和能力。2005—2006年,连续举办四期地市级干部灾害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自2006年起连续举办四期地市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培训班。
—对各类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能力培训。各级政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集中培训和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开展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在灾害突发情况下实施救援、自身防护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六)开展社区减灾工作,提高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社区减灾能力建设工作全面展开,基层社区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
—推动社区建立减灾工作机制。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全国社区逐步建立健全负责社区减灾工作的组织,制定规范的减灾工作制度,组织减灾志愿者队伍,制定突发灾害发生时保护儿童、老年人、病患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对策,建立起有效的减灾工作机制。
—指导社区制定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定期演练。基层政府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社区所在区域环境、灾害发生规律和社区居民特点,指导社区制定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社区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常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预案演练活动。
—加强社区减灾公共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通过政府财政支持和社会积极参与,社区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或其他空地建立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应急标识或指示牌,建立减灾宣传教育场所(社区减灾教室、社区图书室、老年人活动室)及设施(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配备必需的消防、安全和应对灾害的器材或救生设施工具,使减灾公共设施和装备得到健全和完善。
—组织社区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社区结合人文、地域等特点,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居民减灾教育活动,在社区宣传教育场所经常张贴减灾宣传材料,制订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的减灾教育计划,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得到提高。
—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2007年,国家开展了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截至2008年,国家共授予284个社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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