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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说明的是,我们的指标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会随着中国司法公开推行的实践,另外是根据法律的调整,对指标进行微调。
与2011年相比,我们的指标更加侧重了实质考察,比如我们删去了栏目设置、下辖法院的链接等形式指标。增加了法院预算信息公开、三公消费公开。提高了法院人员信息公开的权重。最后是裁判文书公开增加了文书内容与反馈机制方面的指标。去年主要考察公开形式,今年增加了对内容的公开,法院在裁判文书时是否按照要求对自然人的信息进行了处理,对自然人的信息进行处理是为了保障人权,同时也打消了当时人对裁判文书上网的顾虑和担忧。裁判文书公开还要有后续的征求意见的机制,裁判文书公开是为了监督,我们在测评裁判文书公开时还增加了是否建有裁判文书之后意见征集的渠道。这是指标体系调整的情况。
2013-02-25 10:47:32
王小梅:我们调研的结果,司法公开测评中发现,我们取得了以下一些成就:一是司法公开进入全面落实阶段。体现在建网率进一步提升。
调研数据显示,在26个高级人民法院全部建有网站,建网率达100%。43个较大的市法院,建网率达到93%。最高院推出了很多司法公开的意见,各地的法院都进行了落实。2012年发现更多法院出台了落实的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确立了100个法院作为示范法院,2012年有些省在自己省内做了示范法院,比如湖南省确立了14个法院作为省内的示范法院。二是网站角色发生了变化。以前很多的法院网站是依托于中国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在法院报的定位是媒体,我们的法院一开始作为中国法院网的地方频道,所以定位是新闻媒体,而现在是司法公开的加强,很多定位进行了转变,向司法公开进行了转变,为了适应这个角色变化,很多都对网站进行了改变,自建网站,突出特色。
2013-02-25 10:48:35
王小梅:裁判文书公开。我们发现司法公开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一是制度化。主要体现在制度化、集约化、便民性、互动性的特点,鉴于这四个特点,中国的司法公开在裁判文书公开领域实现了重大的突破。这次我们发现司法公开有个别法院做得非常好,有一些亮点,比如司法人员信息,很多法院将司法人员信息作为一个敏感信息来处理的,所以很多法院是不公开的,但是我们发现广东高院、海南高院、海口中院、徐州中院和成都中院都提供了审判人员名单。徐州法院还公开了人民陪审员和审判监督人员信息。当时我们觉得应该把这块做得很理想,但我们发现有十个高院公开了预算信息,其中青海高院公开了2011年三公支出费用,对很多法院来说这是一个敏感信息。另外还有六个中院公开了预算信息,其中厦门中院公开了2011年度的决算信息。(见图),这是一个排名,把前十名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列出来,这是排名情况。
在司法公开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司法公开地域发展不平衡。刚才说有些法院的司法公开做得很好,很到位,与域外相比毫不逊色。很多法院首先表现在没有网站,即使有网站运行效果特别差,有的有栏目没有内容,还有的是两个网站同时运营,增加了司法公开的成本。还有一个表现是虽然司法公开网站建设角色定位发生了变化,但是仍然有一些法院的网站重公开程度不够,强调了宣传,表现在网站成了秀领导、秀文化、秀先进的舞台。刚才讲了政府法院,政府网站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
还有一点是司法公开中有一些薄弱的环节,人员信息、财政信息的公开不到位。司法统计数据有待细化,我们的司法统计数据是对法院工作全面的展示,但很多法院将它作为内部的公开,就是不对公众进行公开,我们去查他的工作报告,他们的案件数据也是遵循大而化之的原则,很少提供详细的案件数据。我们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我不展开,如果大家想了解,可以关注《法治蓝皮书》的相关报告,谢谢大家。
2013-02-25 10: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