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
二、专项行动的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今年初,公安部专门成立了由经侦、治安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联合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总体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政府也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组织领导力度明显加强。为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公安部还制定下发了绩效考核办法,从缴获发票量、捣毁窝点数量、协作配合、宣传报道等13个方面,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量化考核。各地公安机关也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完善了考核考评制度。
2009-10-27 09:59:23
张涛:
(二)积极开展跨地区、多警种的协同作战。在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的经侦、治安等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跨地区经营线索,逐渐形成了多警种、跨地区协同作战的格局,实现了对发票犯罪的有效打击。特别是在今年“端点”行动期间,广东、河南、安徽、浙江省公安机关先后协助外省查处发票犯罪案件31起,捣毁制假窝点2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65名,缴获假发票867万份,查获胶印机、裁纸机等大型制假设备170余台。江苏省公安机关主动实施跨地区作战,先后赴浙江苍南、河南周口、广东清远等地捣毁制售假发票窝点7处,缴获假发票238万份。
2009-10-27 10:00:00
张涛:
(三)强化基础信息工作,提高打击控制能力。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依托基层派出所等基层队所收集有关信息,统一组织专案经营,有效地提高了对发票犯罪的打击控制力度。江苏省公安机关对可疑人员实施了以查身份、查资金、查活动轨迹等为内容的“十查一联系”措施,先后摸排出重要线索429条,破获发票犯罪案件285起。浙江省公安机关针对发票违法犯罪人员在严打态势下返乡暂避的情况,在重点乡镇开展大排查工作,目前已确定了1万多名重点人员。
2009-10-27 10:00:48
张涛:
(四)开展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和税务机关“诚信纳税宣传月”活动,主动深入厂矿、企业、街道进行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安徽省公安机关组织了打击发票犯罪“江淮行”大型宣传活动,会同16家新闻媒体奔赴一线,累计采访300余人次,刊发新闻稿件50余篇,发放《发票知识宣传手册》10万份。江西省公安机关结合“家电下乡”活动,在现场设立展板、发放宣传单,向社区和农村群众深入宣传假发票的危害,提高了群众防假防骗和依法取得、使用发票的意识。
2009-10-27 10:01:44
张涛:
三、当前发票犯罪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随着税收监管手段的不断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得到有效加强,犯罪分子开始将目标转向使用范围更广、市场需求更大、防伪技术更简单的普通发票,所以使制售假发票犯罪呈现出持续高发的态势,给国家税收造成潜在的危害也很突出。2004年以来,公安机关查处的制售假发票犯罪案件年均增长20%以上。特别是通过2008年和今年的专项行动,案件数量和假发票、缴获量又有大幅增长。
2009-10-27 10:02:05
张涛:
当前发票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假发票制造地区和职业犯罪团伙成员相对集中。近年来,大型假发票制造窝点主要集中在河南周口、安徽阜阳、浙江温州和广东广州等重点地区。从犯罪团伙成员的组成看,目前,发票犯罪高危人群的流出地也日益集中。2009年以来,来自浙江台州、安徽阜阳、湖南娄底、广东饶平、江苏连云港和河南周口等重点地区的犯罪嫌疑人已占到公安机关全部抓获人员的34%。各大中城市的假发票“销售市场”,也基本上被一个或数个来自上述地区的职业犯罪团伙瓜分和控制。
2009-10-27 10:03:24
张涛:
(二)新型犯罪手法不断变换升级。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当前犯罪分子倒卖假发票的方式逐渐从街面兜售,转向互联网、手机等网络化、信息化方式。同时,利用虚假身份成立“开票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正规发票后非法出售的案件也在不断增多。2009年,各地公安、税务机关缴获的发票中,正规发票已占到15%左右。犯罪分子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开票费”,大肆开具与实际金额、品名不符的发票,数月内开票金额即达上千万元。
2009-10-27 10:03:57
张涛:
(三)部分行业使用假发票问题十分突出。从缴获假发票的种类看,餐饮服务、商业零售行业由于营业网点多、交易频繁,使用假发票的数量也最多,2009年,各地公安机关缴获的这类假发票已占缴获总量的51%。从发票开具金额看,建筑安装、交通运输行业的假发票开具金额巨大,造成的税款流失也最为严重。特别是近年来,在铁路、高速公路、桥梁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不法承建单位大量购买使用假发票,为偷逃税款、非法转包、侵占挪用、贪污贿赂等违法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如,2009年查处的青海西(宁)格(尔木)复线专案中,8家承建单位共使用假发票1154份,合计金额1.2亿元,逃避缴纳税款达上百万元。
2009-10-27 10:04:45
张涛:
(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问题不容忽视。当前,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基建施工、招标采购或劳务咨询等活动中,利用假发票进行报销变现、滥发奖金甚至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的情形时有发生。如,2009年查处的河南某市“1·12”出售假发票案件中,犯罪团伙累计出售假发票8000份,实际开票金额16亿元。其中,出售给事业单位的有1088份,行政单位有360份,分别占涉案发票总量的13.6%和4.5%。大量假发票流入行政、事业单位,给国家财政管理带来严重危害。
2009-10-27 10:06:25
张涛:
下一步,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继续坚持“端窝点、打团伙、摧网络”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制假窝点和职业犯罪团伙的打击力度,力争破获一批重特大案件,保持对发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同时,公安部还将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购买使用假发票的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治理,整顿假发票的“买方市场”。
2009-10-27 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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