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2008年已经实现全覆盖,2008年底,参合的人口已经到了8.15亿,今年第一季度已经是8.3亿,这个制度已经成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针对农民一项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在这次医改意见中很明确地提出来,我们要建立基本的医疗卫生制度,这个基本的医疗卫生制度是由四个体系构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提出这四大体系要四位一体,共同协调发展,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是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四项制度构成。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里,把新农合作为四项重点之一,而且在医改意见和国务院五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里都强调要加大筹资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要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所以,在这个背景下,我们会同财政、民政、农业部门,加上中医药局,出台了这个《意见》。
2009-07-13 10:20:47
我有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新农合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里面已经采取一些措施,我们在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的时候,为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有什么新的举措?第二个问题,政策方面,我注意到咱们在制定省市级医院直报政策的时候,因为83%都是在县内就医,实际上这一人群惠及是16%的农民,是不是意味着新农合政策已经由原来面向绝大部分农民制度制定的时候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第三个问题,今年“两会”的时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农和立法的问题,咱们这方面有没有什么考虑?
2009-07-13 10:23:30
关于控制医疗费用的问题,这个确实是一个难点问题,也是一个重点问题。因为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它的关键就是要控制好医疗费用。特别是新农合筹资这么低的情况下,控制医疗费用更是我们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我们从试点阶段开始就非常注重控制医疗费用的政策研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包括我前面介绍的我们的公示制度,也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如果医疗费用比较高,通过公示,对医疗费用都有约束。我们在评价方面提出要用实际的补偿比作为一项评价指标,因为规定的政策性补偿比,不能说明农民的实际花费的问题。医院花了多少钱,新农合能够给我补多少钱,这个是农民实实在在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评价指标。所以,我们在新农合制度一开始就提出要用实际补偿比作为衡量的指标。而且对各级医疗机构都要求他们要严格控制用药和诊疗行为,有些省规定新农合报销目录之外的药不能超过一定的比例,对诊疗的范围提出了一些要求,这些都对医疗机构是一个规范,实际也是控制医疗费用的一项措施。
2009-07-13 10:24:06
我们一些地方也在探索,像陕西省都搞了新农合单病种限额支付的改革,也收到了一些好的做法。新农合现在全覆盖以后,下一步我们对医疗费用的控制、对医疗机构监管,将面临更艰巨的任务。所以,这一次我们在这个文件里就提出来要探索改革支付方式,门诊统筹要探索门诊总额的预付,住院要探索单病种定额付费、单定病种限额付费等,就是想通过支付方式的改革,来更好地控制医疗费用。我们也正在研究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有些地方已经做了,如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性的监管等方面将会出台一些政策。
2009-07-13 10:26:13
还有,你刚才说过去83%的农民是在县看病,现在要搞省市直报,实际上就是,只是13%的病人在省市看病,我们管理的重点进入更高的水平。新农合全覆盖以后,我们的重点就是要加强监管。很长一段时期新农合的重点就是巩固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保障水平,这是新农合制度长期都要做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要使监管精细化,包括基金的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都要精细化。现在卫生部医政部门也在对医疗机构的规范服务出台了相应的标准,最近也出台了针对部分疾病的临床路径和规范性标准,不管是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还是农村的定点医疗机构,都要按照相应的标准去做,这样对规范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将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2009-07-13 10:27:52
关于立法的问题,新农合工作全覆盖以后,我们一直也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因为新农合现在相关的制度有些还不是很完善,需要进一步完善。由人大常委会立法,恐怕还不成熟,但是我们可以先搞一个条例。目前,国务院已经把新农合条例纳入今年的工作计划,我们现在正在组织人员搞调研,起草相关的草案。
2009-07-13 10:30:54
如果大家没有问题,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09-07-13 10: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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