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1月24日电(记者熊德)中国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日前在安徽合肥召开,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成为会上专家交流的重要议题。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院长李何超指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用地布局将遵循科学评价、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和改善环境等四大原则。
科学评价原则。以地震及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利用安全性评价,避开危险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合理确定城镇、农村居民点及其他建设用地的布局。
以人为本原则。重建用地布局特别是农村居民点重建选址,应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广泛征求群众对选址方案的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生活居住安全,着力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在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安排中,根据灾后灾区农村居民人口分布、基础设施条件等情况,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
城乡统筹原则。重建用地布局应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指导下,与区域主体功能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充分发挥以工促农、以城市带农村的作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对于城镇用地,将依据土地利用安全性评价结果,按照恢复重建为主、促进长远发展、节约集约用地和不占少占耕地的原则,结合区域内各区县的地形地貌特征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形成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体系。
改善环境原则。重建用地布局将充分考虑可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工矿用地布局将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及时采取人工措施修复受损生态系统。
针对过渡性安置用地布局问题,李何超指出,在各类重建用地布局安排中,过渡性安置用地布局选址应按照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选取交通条件便利、方便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区域,并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击等灾害的区域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过渡性安置应当占用废弃地、空旷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并避免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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