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交被指“虚开收据少给钱”
打收据后给钱,实收款疑与所开收据相差两万
问题的焦点被集中在捐款转交的环节上。
经双方证实,刘国明通过高常庚,拿了三批捐款,三次转交捐款均是先打收据,后给的钱。根据收据金额显示,第一次为5000元,第二次2.7万元,第三次1.5万元。刘国明承认,收据都为他的亲手签名。
但是,对于转交捐款的数额,刘国明与高常庚却各执一词。
7月22日,刘国明说,高常庚在给款的过程中,“存在多开收据,少给钱”的行为。他称,高在三次给钱的过程中,总计实付款2.7万元,却让他开了4.7万元的收据。对此,高常庚表示否认。
高常庚说第一次给钱,他当时对刘国明说明其中扣除了1000元的“活动经费”,因此只有4000元,让打5000元的收据。
刘国明称,接过捐款时他没有当面点钱,回家后也没有点钱。直到带着这些钱,加上自己的几块零钱,买了车票去北京的医院交了3000元住院费,才发现兜里只剩200元,他觉得,扣除的“活动经费”不只1000元。
第二次给钱,刘国明说,高常庚又给他说里面扣除了“活动经费”,但具体没有说多少钱。刘国明按照高常庚说的数目写下了2.7万元的收据,然后收钱。
刘仍旧没有当着高常庚的面清点钞票,“我想,这钱是捐的,当着他的面我不点。我回家自己点了一下只有17000元”,刘国明说,教育科技局那边只有5000元,电力局只有12000元。但当时也没有第三者在场。
对此,高常庚面对刘国明立即进行了反驳:“刘国明,你摸着良心说,是不是只有17000?”
高常庚称,给钱的时候,前后间隔了半小时左右,第一次是教育科技局的1万元,第二次是1.7万,也未提扣除活动经费。
第三次转交捐款,刘国明说,当时他并没有当面质问高常庚上次的款额为什么相差1万,“只要给钱,我当时就挺高兴的,只是后来到了医院没钱了,我才想起这里还有那么多钱”。这一次,照例先写了1.5万元的收据后给钱,但刘国明依旧没有当面点钱就回家了,发现只有7000元,少了8000。
对此,高常庚称,按照收据上写的实数给了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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