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14号
为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组织编写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现予以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 土 资 源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 务 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
一、总论
(一)意义和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与此同时,也付出了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将更加严峻。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措施。
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为相关单位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提升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整体水平,是制定《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的主要目的。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遵循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主体、自主创新、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的方针,加快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政策体系,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选择环境影响严重、产生量大
的废弃资源,组织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坚持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相结合,依据资源禀赋和产业构成,形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探索和完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三)主要范围
一是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的技术;二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的技术;三是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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