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危害是使改革变形
“权势分利集团”一旦实现了对公权力的“绑架”,危害是巨大的:
第一,强化短期行为。“权势分利集团”一心只为个人和小集团谋利,并不在意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和长远利益,这就决定了公权力一旦被挟持,必然出现大量“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哪怕耕地锐减、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矿难频发也在所不计。而一些起家资本不多的房地产商,能在极短时间内进入中国富豪金字塔尖的部分,也是建筑在从项目立项、银行贷款、工程招标、用途变更、容积率调整、直到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公关”活动上的。在他们成为公开富豪的同时,也造就了若干隐蔽的富豪。
第二,降低了人们对改革的信任度。“权势分利集团”对政府俘获活动的重要表现,就是使改革的走向脱离改革初衷。例如分配领域的改革,是先打破平均主义,让一部分人富起来,再通过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但在改革的初始阶段,市场竞争和发展不平衡必然导致社会收入差距扩大。因此,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政府就要适时通过政策调控和国民收入再分配,把收入差距控制在适当范围内。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这方面的调控力度已明显加大。但“权势分利集团”的重要特征,就是其既得利益具有刚性,绝对利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相对利益的份额只能上升不能下降。因此,对于党和国家试图平衡各种利益的改革,他们总是采取软拖硬顶的抵触态度,或者千方百计使之扭曲变形,使避免两极分化的措施不能到位。
改革,作为利益的再分配,不可避免会付出一定社会代价。但如果经常出现多数人承受改革代价,少数人享受改革成果的情况,人们对改革的信任度必然下降。
第三,破坏市场经济的社会政治基础。当“权势分利集团”挟持公权力,把改革变为替自己攫取更多利益的手段时,人民群众就会由改革的受益者,变成“改革”的包袱。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稳定的基础必然被削弱。而越不稳定,就越要急功近利地推动GDP高速增长,做大蛋糕,缓解矛盾;越要推动经济高速增长,就越要推出符合强势群体要求的“改革”举措,扩大贫富差距和造成社会矛盾尖锐化,从而使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被扭曲。要走出这种恶性循环,首先要坚决阻断权势分利集团和公权力的联系,从根本上讲则要消除“权势分利集团”存在的土壤和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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