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家族蜕变的深层原因
在中国目前这种转型环境中,有理想的家族企业应该与官员及灰色交易保持适当距离
潘必胜
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家族经济可以分为两类,民营家族和特权家族。家族经济的性质和影响取决于国家的政治结构尤其取决于政府的性质。
在有限政府制度下,民营家族将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全能政府制度下,特权家族将成为经济的主体,寻租将逐渐成为经济活动的中心。在特权主导的经济体制下,民营家族没有生存的空间,它们或者勾结特权人士成为特权家族,或者逐渐式微并死亡。
不同制度环境下,官商关系的内容不同。有限政府下,官商关系主要是依法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的内容是防止私人企业经营活动的外部性对社会整体福利的损害。全能政府下,官商关系的主要内容是设租和寻租。
在不同制度环境下,官商勾结的目的不同。有限政府制度下,对保护私人财产权,都有明确严格的法律规定,保护产权的功能主要是由法院承担的,政府在这方面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所以私有企业勾结政府的意愿较低。只有少数政府采购项目,才需要勾结政府及其官员。全能政府下的官商勾结的目的,一是获得产权的私人性保护,二是获得经营许可或行政垄断权。由于缺乏法律对产权的严格保护,或者即使有法律,也由政府负责制定和解释,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在这种环境下,家族企业一方面尽可能让自己家人占据尽量多的企业关键岗位以保护财产,另一方面就是寻求政府对企业财产的私人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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