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账:“沉睡的资产”被渐渐唤醒
在湖州市南浔区,靠种植葡萄致富的农民陈伟永已开起小汽车。他的葡萄园有1080亩,土地都是从当地农户手中流转过来的。
现在的浙江省,土地流转已呈“燎原”之势。到2009年末,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630余万亩,占土地总承包面积的32%。土地流转带来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超过1.2万个,所带动的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三成以上。
在盛产柑橘的临海市涌泉镇,村民尹先良的5亩柑橘加入合作社前,高品质的橘果只占10%;入社后通过培训,指导,他掌握先进柑橘栽培技术,优质果率达到60%,售价从原来每公斤4元增至10元,收益增加5万多元。
“土地流转不但可以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还可以再造农业生产主体。”浙江省农业厅经管处处长童日晖说,“浙江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同时,还把转出土地的农民变成新生产主体的农业工人,获得租金与工资双重收入。”浙江森禾种业有限公司参与土地流转后,除每年付给农民每亩约550元土地租金外,还常年雇佣360名已流转出土地的农民,这些农民人均年劳务收入超过6000元。
近三年来,浙江还探索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即以行政村为单位,对原有村经济合作社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更名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和公益性清产核资,量化为股权,分到村民身上。
到目前为止,浙江省共有1400多个村完成这项改革,百余万农民成为“股民”,2009年人均分红527元。温岭市大溪镇潘郎村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建立村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后,村民人均分红800元。在许多农村,集体资产被用于办物业、搞租赁,农民仍然是村集体主人,同时又在二三产就业。
统计数字显示,浙江省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是转移性和财产性等非经营性收入,占全部纯收入的10%。研究人员认为,浙江农民收入结构中非经营性收入的快速增长,反映出浙江省农村多种经济成分的活跃,股份合作、房屋出租等成为增收的重要渠道,包括土地在内越来越多的农村资源开始向资本转变,“沉睡的资产”正在被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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