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路财”影响了商家改进服务、创新产品的积极性。坐卖矿泉水就能财源滚滚,谁还会在开发旅游纪念品上下功夫呢?垄断经营的惰性,阻滞竞争,束缚发展。尽管在某种条件下,人们不得不掏出“买路财”,对价格暴利隐忍,但经营者却丢了动力和信誉,丢了立业兴业、做大做强的根基。
“买路财”打压了消费热情。消费,有物质上的满足,也有精神上的愉悦。老百姓花钱,图的是高兴舒坦。国家千方百计扩大消费,有拉动内需、刺激经济的考量,但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提高百姓的生活品质。纵情山水、行色匆匆的人们或许无暇为“买路财”较真儿,但钱花了,心里不爽,谁还会去“扩大”这样的消费?
喝断“买路财”,根本上要靠法制的健全。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都有较完善的反暴利法,有严格的执法、司法程序,对暴利现象的制裁力度很大。我国至今没有一部反暴利的法规,那些不良商家也就胆敢对消费者批评不当回事,也令相关管理部门查处时缺乏依据。这种状况应尽早改变。
喝断“买路财”,还需要社会各方携起手来:管理者有作为、消费者不沉默,作为经营者也要反躬自问:在市场经济的洪流中,“买路财”还能赚多久?(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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