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民安、民富、民享,是我们国家长治久安最根本的基础,是我们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力量
实现民安、民富、民享,是一项崇高的理想,更是一项巨大的持久的涉
及自然与社会的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过去的历史经验和传统做法,往往是定性多,定量少;纵有定量,也存在自报多,客观严格计量少。特别是对综合的涉及全局的社会经济与自然的运动进行科学的核算与监测更无先例。因此,完全有必要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民安、民富、民享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建立中国的民生指数。建立中国民生指数,实际上是建立一套中国民生指标体系,经过对这一套指标体系的核算,然后综合测算出中国民生指数。
中国民生指数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首先,物质和财富的增长是民生与民富的重要基础,要努力实现社会总财富的净增实增;其次,环境与生态的优化,是民生的基本条件;其三,政府提供卓有成效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保障以人为本社会公平的重要条件;政府应当关注并努力满足人民的安全、健康、教育、发展、民主等方面需求,实现民安民享。基于上述考虑,中国民生指数的设计逻辑应从社会净财富、收入分配、环境生态、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各个环节来反映中国人民的生存、生活和福利状况,力求从国民收入三次分配的角度,从群众能分享到的直接福利和间接福利的多角度反映全国人民公平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水平。指数是反映复杂现象总体数量上的变动,能把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乃至自然运动抽象出来,使之成为可测可知的结果。
从中国实际出发,用民生指数监测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满足中央政府决策需要的同时也能满足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一级政府的需要,民生指数的主要框架与指标应包含如下重点:
第一,社会净财富。包括绿色GDP增长率,国家财政收入增长率,粮食产量增长率等。
第二,收入分配与公平。包括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贫困人口降低率、基尼系数等。
第三,环境生态及安全水平。包括达到I级和II级空气质量的天数,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降低率,化学需氧量排放降低率,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平均达标率,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交通事故死亡率,犯罪率,社会治安满意度等。
第四,社会保障水平。包括城镇调查失业率,农民工抽样工资增长率,城市居民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农村人口医疗保险比率,农村人口养老保险比率,财政性社会福利支出增长率,社会捐赠款增长率等。
第五,人的全面发展与民主诉求的满足方面。包括文盲率,人均受教育年限,每万人大专生人数,参加民主选举人数比率,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比率。
第六,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包括财政性科教文卫体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财政性环保投资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财政性公共设施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等。
中国民生指数体系的设计,需要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综合吸收当代经济学与统计学的成果和实践。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量化的指标来更加突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更好地规范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全体国民在共建中更加公平地共享民生,以使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有科学的指标体系加以量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民生指数这一重要指示器的导向作用;将民生指数作为检查以人为本,监测民安、民生、民富状况的工具,可以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是否为民办实事;这一指标体系,还可以帮助树立新的政绩观,完善政绩评价体系;此外,这一指标体系还可以改革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体制,在建立、健全、提高我国宏观调控体系中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在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建议由权威部门牵头,成立中国民生指数研制小组,设计完善方案;组织论证报批;按程序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其次,搞好指数编制。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各负其责;各项数据报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汇总、组织评估、编制指数后,依统计法每年向全社会公布。再其次,将中国民生指数列入中央监测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方式,作为决策的综合依据;同时也作为全国人民对政府施政结果的监督内容和工具。
最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参照编制地方指数;条件成熟后扩大到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参照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文/邓平 中山大学特约研究员、湖南大学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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