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键性改革,势在必行
最近一项对某省省委党校6个领导干部培训班次(市厅级领导干部班、县处级领导干部班、中青年领导干部班、公务员班、高校县处级政工班和乡镇党委书记班)学员进行的调查表明,许多地方官员对改革的期望越来越高。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答卷者中有高达851%的人认为“应该加速政治体制改革”。认为“目前不宜进行改革”的人仅占答卷者的58%。被调查者对政治体制改革路径最集中选择的“应重点解决的问题”之前四项依次为:“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690%),“精简党政机构”(532%),“加大反腐力度”(511%),“扩大党内民主”(410%)。当要求他们按第一、第二和第三位的顺序将“应重点解决的问题”排序时,在第一、第二位的选择中,“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精简党政机构”“加大反腐力度”和“扩大党内民主”依然是被选最多的4项。
被调查者当中,选择“风气比较正”的占186%,认为用人风气“还过得去”的占340%,两者合计为526%,值得深思的是,有45%的人认为“不太正”或“很不正”,其中选择“不太正”的占315%,选择很不正的占135%。在“您认为现在提升职务,关键要靠什么”的问题上,有751%的地方官员选择“与领导的关系”,625%选择了“实际才干”,478%选择了“年龄优势”,399%选择了“群众基础”,231%选择了“文凭”,201%选择了“送礼”,170%选择了“资历”。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的30周年,在这样一个关键时刻,推进一些关键性改革,已经迫在眉睫。可以从下面三个角度来看。
(1)中国改革已经有30年的时间,改革的不均衡性问题日益突出。事实是,整个改革已经卡在关键性改革,包括政治体制改革上。在这种情况下,改革要么是难以推进,要么是走样变形。在两年多前,我就曾经指出,近些年来,利益已经成为扭曲改革的一个基本因素。在利益扭曲机制的作用之下,每一次涉及大多数人利益的改革最后往往都成为一场利益或财富掠夺的战争。住房制度改革几乎是最后一项利弊参半的改革。从一个方面说,农村分了地,城里分了房,这是近些年虽然社会矛盾突出但整个社会大体稳定的根本原因。但从另一个方面看,在住房制度改革中,也出现了大量的不公平现象,而住房制度改革是将此前房改中存在和出现的这些不公平现象固定化和合法化了。而在此前后的其他改革,大多是以既得利益集团利益最大化为结局。其中最能体现这个特点的,就是国有企业的改革特别是改制。目前中国社会中愈来愈烈的贫富两极分化,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形成的。人们经常有一个说法,即中国是渐进式改革,而苏东国家则是激进式改革。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激进式改革的俄罗斯,在过去的十几年间,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只有04左右,而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在进入21世纪后跃升到05的水平。原因在什么地方,恐怕与不均衡式改革有直接关系。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单兵突进,虽然使得我们用一个较短的时间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甚至使得我们可以在体制改革进行的同时,实现相当快的经济增长,但在市场已经开始替代国家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渠道的时候,由于其他方面改革的滞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迟迟不能建立起来,甚至形成新的条件下权力与市场的新的结合。
(2)我国经济正处于最繁荣的时期,而且可能已经是处在繁荣的顶部,目前是推进关键性改革条件最好的时期。最近一期《瞭望》周刊载文指出,2007年的中国经济,在连创新高的GDP和CPI增幅中高调收尾,种种迹象表明,2007年我国经济已近繁荣周期的顶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王小广认为,经济正在达到或接近周期性繁荣的顶部区域,经济增长从年度上讲最高点可能是2007年,而季度上的最高点则可能出现在2008年上半年。关键性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在社会矛盾比较突出背景下这些改革的推进,与经济条件有着直接的关系。
(3)我国正处在政权合法性基础转换的重要时期。康晓光先生曾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权的合法性基础进行过阶段性分析。他认为,改革以前,我国政府的合法性建立在来自西方的历史唯物主义和源于我国的政治文化传统的基础之上。1978年以来,我国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发生了重大转变。整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我国政府致力于建设自己的政绩合法性基础。这种政绩合法性基础最主要指的就是经济增长。应当说,在经历了长时间的贫困和落后的中国,这种合法性基础是很现实的。在过去30年中,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确实为新的合法性基础的建立提供了条件。但必须看到的是,自90年代中后期开始,这样的合法性基础已经开始不够了。因为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的贫富差距不断加剧,蛋糕做大的逻辑已经不能对改革和发展中利益受损者提供充分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公平与正义的问题,越来越与合法性基础直接相关。
二、改革,什么样的改革
在前几年有关改革的讨论中,我曾经指出,由于改革扭曲机制的形成,改革开始成为掠夺财富的战争,在这样的背景下,改革的共识基本破裂,改革的动力基本丧失。在一些在改革中利益不断受到损失的群体或个人的心目中,改革甚至成为一件令人心惊肉跳的事情。因此,我曾经提出新的改革观,在新的基础上重启改革。在新的基础上重启改革,最根本的是通过促进社会进步来建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在过去几年的时间里,我们基本建立了一个市场经济的体制,但这个市场经济是一种好的市场经济还是一种坏的市场经济,还在未定之天。因此,在改革已经进行了30年之后,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建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
为此,两个方面的任务是至关重要的。
(1)通过解决暗箱操作的问题,使权力能够在阳光下运行。在我们的社会中,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显得越来越迫切了,这是许多人共同的感觉,因为现在许多事情就卡在这儿。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就难以深入,建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的目标就难以实现;没有政治体制改革,不解决不同群体表达权和权利均衡的问题,利益关系就理不顺;没有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对权力的社会化制约,腐败的问题就难以解决。就是从改革本身看,由于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进,其他改革措施也往往走样变形。在去年的改革论争中,我就讲过这个问题,结果是许多出发点良好的改革最后变为财富掠夺的战争,在这样的情形不断重复之后,改革的共识在破裂,改革的动力在丧失。
但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件复杂而又困难的事情。对这样的改革采取慎重的态度是完全必要的,但慎重不是不改革。在目前这样相对有利的时机下,稳妥而坚决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非常必要的。政治体制改革关键是要选对突破口。我觉得,突破口的选择至少要考虑这样几点:第一点,不敏感;第二点,上下有动力;第三点,有潜力。从这样一个角度考虑,我觉得可以将解决暗箱操作问题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规范权力,暗箱操作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这个核心问题是密切相关的。对中央政府权威的削弱,对政府有效性的损害,对老百姓利益的侵犯,我们仔细去分析,几乎没有一个不是和暗箱操作相联系的。在现实生活中,暗箱操作已经成为我们权力相当普遍的非正式运作方式。比如,国企改革是暗箱操作,干部提拔是暗箱操作,征地拆迁是暗箱操作、司法行政是暗箱操作,招生录用是暗箱操作,甚至转移支付也是暗箱操作,公共资源的使用与管理也有暗箱操作。许多腐败大案要案,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暗箱操作。所谓暗箱操作,就是对于权力的不公开行使。原来这个问题还简单一点,进入利益时代就不一样了。在当今情况下,权力的行使往往与利益联系在一起,因而我们似乎就可以说,涉及的利益越是重大,人们不公开使用权力的愿望就越强烈,所带来的后果就会越严重。
(2)建立以表达权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是什么原因使得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如此戏剧性的变化?这种变化背后的深层因素是什么?对于导致这种变化的直接原因,人们已经进行了许多的讨论,比如,收入分配制度的问题,个人收入所得税的问题,贪污腐败的问题,瓜分国有资产的问题等等。但问题在于,为什么这些不同的因素会共同加剧着社会的不平等?这些因素为什么会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对贫富分化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这些制度或因素本身又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形成的?实际上,只要我们认真追溯一下,就可以发现,在这种种因素的背后,是不同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上所存在的巨大差异。
因此可以说,贫富悬殊的背后是不同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上失衡的结果。农民负担问题成为一个顽症,与农民在利益追求能力上的弱势是联系在一起的;在征地和拆迁中发生的严重不公,是与利益被损害者缺少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有直接关系的;劳工权益屡屡被侵犯,上百万民工辛劳一年后领不到工资,原因也在于他们缺少制度化的利益表达和追逐渠道。所以,要防止贫富分化的进一步加剧,理顺社会中的利益关系,最基础的问题是形成能够协调利益关系的机制,包括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博弈机制、利益协调机制以及制度化的解决利益冲突的机制等。也就是说,要建立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而这当中,首要的问题就是利益表达。没有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其他的利益协调机制就无从谈起。十七大报告肯定了一个重要的东西,就是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权。这样的表达权,要通过一系列机制才能建立起来。建立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实际上是构建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建立在利益主体分化基础上的博弈经济,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良性博弈。在这样的体制中,利益表达是博弈的基础。当然,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机制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同时也必须看到,这也是一个迫切的任务,因为如果这个过程过于滞后,利益关系的失衡将会越来越难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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