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机构改革将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建立
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定位确定,2008年年初开始股改。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汇金将在近期参加中国农业银行的重组工作。预计明年随着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方案的实施以及最终在海内外成功上市,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将顺利结束。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推进,国家开发银行股改正式提上议程,股改方案即将公布,同时,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也在酝酿和准备之中。毫无疑问,2008年将会中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重要突破的一年。
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方面,由于《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颁布以及试点工作范围扩大至全国,更多的中、外资金融机构将会在农村设立,有力推动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中国金融业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混业经营趋势显现
2007年12月12日到13日,中美两国在北京举行了第三次战略经济对话,就金融服务领域达成共识,这项共识表明中国金融业将加快走向国际化。
在证券公司开放方面,中国证监会将就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公司及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进行认真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就调整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在银行业开放方面,中国银监会目前正就外资参与中国银行业进行科学性研究,整个研究过程将于2008年12月31日前结束。届时,在政策评估结论的基础上,银监会将就外资持股比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在外资企业发行A股和人民币债券方面,依据相关审慎性规定,中方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公司包括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公司债券,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法人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金融债券。
同时,美国政府继续承诺对在美开展业务的中资银行实施国民待遇,并确认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对中资银行的申请进行评估。美国对所有外国银行在美建立分行或子行、或者购买美国现有银行机构的股份的申请应用同样的审慎标准,关注中国提出的请美国相关监管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和程序快速审批中资银行申请的要求,并继续承诺对中国的证券公司和投资咨询机构在美登记和开展业务实施国民待遇。
加入WTO后,外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和中国金融机构扩展海外市场是全球化发展背景下的大势所趋,我国的金融业将会迎来前所未有的开放力度。
在中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同时,我国银行业将面临着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从金融机构经营的角度看,中国银行业与外资银行竞争主要体现在金融产品这个层次上,而国外金融业是混业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外资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里就很好。有效参与竞争在客观上需要中国的金融机构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产品,而产品的提供和创新必然和混业问题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分业和混业问题的讨论往往又带来金融业监管问题的思考。
20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大危机后,美国国会于1933年制定并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银行)法》,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严格区分开来,美国金融市场从此开始实行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分业经营管理体制,其初衷就是切断不同业态的金融业务之间风险传递渠道。然而,随着美国银行业开放和面对的国外银行激烈竞争,最终重新走上了混业经营的道路。只是与当初混业不同的是,再次混业经营时,美国的金融监管更加完善。
对中国来说,金融业的开放导致的同外资银行激烈竞争必然使得金融业对需要混业产生了客观需要。从目前来看,随着我国金融机构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在逐渐加强,金融监管工作更加完善,在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背景下,混业经营趋势已经开始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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