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
政府间关系涉及方方面面,但归结起来,主要是三要素:事权、财权、财力。各种不同类型的体制都是这三要素不同的组合而形成的。一般而言,事权、财权、财力三要素达到对称,才能使一级政府运转正常。但在不同的情况下,其对称方式是不同的。相对于事权,财权与财力都是手段,是为履行特定事权服务的。但这两个手段之间的关系无必然的连带关系,是彼此独立的,财权与财力之间无对称关系。整体而言,只要满足财政或财力与事权对称即可,不要求三要素一一对称。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对于深化财税改革提出了“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的要求,这一表述,强调了财力与事权匹配的实质内容,并将有力推动相关制度建设。
财力与事权相匹配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体制保障。在保持现行财政体制框架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间支出责任界定,为建立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奠定基础。完善中央与地方税收分配比例,适当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增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二、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基本形成。目前的转移支付不仅从项目上形成体系,更重要的是在机制上有所创新。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明显加大,中央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中集中的收入全部用于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大对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这些地区居民享受与全国平均水平大体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二是在技术方面也形成了主要参照客观因素分配的方法体系,对存在收支缺口的地区按一定系数给予补助,财政越困难的地区补助系数越高,成为典型意义上的均衡拨款,2007年可达2300多亿元,均等化效果最为显著。三是专款清理整合,调整优化资金投向。2007年财政部大力推动了中央补助地方专款的清理整合工作,拟通过将现有地方专款项目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款级进行归类。对现有地方专款项目进行整合、压缩,严格新设立地方专款的审核程序,将专款项目个数从213个减少到174个,涉及金额55亿元,约占预算的1%。四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设,《财政转移支付暂行条例(讨论稿)》在修改完善后,有望在2008年推出。
三、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省以下财政体制是国家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央对地方财政体制的贯彻和延伸。改进省以下财政体制,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在当前具有明显的迫切性。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近年来,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行了“乡财乡用县管”“省直管县”等体制创新。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级单位推行了“乡财县管”,有18个省在积极地推行“省管县”的改革,这是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化解基层财政困境的一种积极有效的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