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2007年改革评价的基础上,对今后的改革趋势特别是对2008年也可以进行某些推测。[参见李荣融在国资委会议部署2008年工作的讲话,中国国企改革网,2007年12月18。]
一、深入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
1推进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积极引进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鼓励支持中央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具备条件的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逐步把优良主营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2推进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
扩大董事会试点户数和范围,按照超过半数的要求配备试点企业的外部董事,继续进行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探索。建立健全董事会运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人员试点工作,逐步落实董事会选聘、考核、奖惩经理人员的职权。继续抓好董事培训,进一步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创新外部董事选聘机制。
3推进中央企业重组调整
进一步落实《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积极研究中央企业调整重组和资源整合的方案。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推进中央企业非主业资产剥离重组。加快组织实施中央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估计2008年6月底以前完成。
2008年国资委将会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选择适当时机,以适当方式,实现集团整体改制上市,同时鼓励中央企业根据公司内部各主业板块发展实际,在主营业务突出、板块归属清晰的基础上,实现以单一板块或分板块整体上市。国资委在把握央企并购重组的方向方面,主要考虑的是:并购活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论买入还是卖出,并购都应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主业;并购有利于企业发挥整体优势。至于并购形式,今后应以股份制为主,不采取划拨制,根据不同情况区分为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
二、继续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各项工作
1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规章体系
国资委将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研究起草《国有资产法》,研究起草贯彻实施《公司法》和《物权法》的配套规章,指导中央企业规范行使股权,平等保护物权。研究起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规范性文件。
2进一步加强业绩考核
在保持考核办法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细化有关规定,完善考核体系。2007年纳入国资委考核的138家企业中,有84家选择了经济增加值(EVA)考核指标,部分董事会试点企业也开始采用经济增加值考核。从第三任期开始,要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
3进一步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
积极探索建立混合产权管理的有效模式,监管重点向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移,加强国有控股股东行为管理,确保中央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有序流转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规范运作。加强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积极推动国有产权交易立法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产权交易、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流转的动态监测。
4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
继续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做好财务状况的分析监测和财务风险的评估预警。推动中央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时研究解决新准则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强化审计监督,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中央企业所属重要子企业、境外子企业、特殊业务的财务抽查审计,建立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制度。开展资产损失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探索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5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当期监督
2007年是监事会实行当期监督的第一年,通过建立制度框架,改进监督工作方法,取得了积极进展。2008年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及时掌握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情况,提高监督时效。加强对重点监督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重大决策及其程序合法、合规性的监督,维护出资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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