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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实施“家庭小康工程”,建设全面小康城市。
全面小康社会的标准包括,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8万元,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8千元。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1》的数据,按2000~2010年年均增长率估算,2010年大约有5%的城镇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低于1.8万元;大约有20%的农村家庭的人均纯收入,在2020年低于8千元(表3-99);它们没有达到全面小康社会的收入标准。如果要在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这部分家庭的收入必须提高。
表3-99 2010~2020年中国全面小康社会的缺口估算和对策分析
项目 |
城镇 |
农村 |
项目 |
城镇 |
农村 |
2010年全国人均收入/元 |
19109 |
5919 |
2010年预计将来不能达标家庭比例/% |
5 |
20 |
2020年全面小康标准/元 |
18000 |
8000 |
2010年预计将来不能达标家庭/百万 |
12 |
34 |
人均收入分组 |
苦难户 |
低收入户 |
2010年预计将来不能达标人口/百万 |
33 |
135 |
2010年人均收入/元 |
4739 |
1869 |
2010年帮扶条件,人均收入/元 |
3822 |
1184 |
人均收入的增长率/% |
11.77 |
10.14 |
2010年符合帮扶条件的家庭比例/% |
2 |
3 |
2020年人均收入/元 |
14420 |
4910 |
2010年符合帮扶条件的人口/百万 |
13 |
20 |
注:城镇人均收入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收入为家庭人均纯收入。2020年人均收入为按2000~2010年人均收入的年均增长率计算的估算值。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1》数据的计算结果.
《中国现代化报告2011》建议,实施“家庭小康工程”,为人均收入低于小康水平的家庭提供爱心帮扶;实现人人小康,家家小康,建设全面小康社会。
制定帮扶条件。考虑到国家财力有限和鼓励自力更生,建议在国家层次上,把全国平均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0%,作为帮扶条件(表3-99)。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没有达到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值的20%的家庭,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达到全国农村人均纯收入平均值的20%的家庭,符合帮扶条件。
制定帮扶标准。帮扶标准可以分为三级。国家级帮扶标准,适用于所有城镇。地方级帮扶标准,适用于所在地区。城镇级帮扶标准,适用于所在城镇。
国家级城镇小康工程,对贫困家庭提供五项爱心帮扶。一是发放年度小康券;二是提供教育帮助,包括免费义务教育,高中和大学助学金;三是提供免费大病医疗保险,避免因病致贫的现象;四是提供住房租房补贴;五是就业保障,保证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一是生活帮助,二是教育扶持,三是社会保险,四是住房保障,五是就业保障。
国家级农村小康工程,对贫困家庭提供三项爱心帮扶。一是发放年度小康券;二是提供教育帮助,包括免费义务教育,高中和大学助学金;三是提供免费大病医疗保险,避免因病致贫的现象。一是生活帮助,二是教育扶持,三是社会保险。
制定科学的管理方法。年度小康券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一次性使用;它的适用范围是:仅限于购买生活用品和农用品。
经费来源采用分摊制。分摊比例是:中央财政80%,省财政20%。
地方和城镇帮扶标准,超出国家标准部分所产生的费用,完全由地方财政负担。
研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扶贫工程”与“家庭小康工程”合并的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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