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总人口9967万人,常住人口9487万人。出生人口113万人,出生率11.45‰;死亡人口64万人,死亡率6.46‰;自然变动净增人口49万人,自然增长率4.99‰。全省城镇化率达到37.7%,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806.95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88.47元,实际增长1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71.56元,实际增长9.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566.99元,实际增长9.6%。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0%,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4.2%。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19.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7.4万人,其中:参加企业养老保险893.6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70万人,增加45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95.2万人,增加5.2万人。
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6.67亿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48.33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3.67亿元,农村低保对象363.95万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10亿元,救助499.81万人次。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院床位22.05万张,收养18.88万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451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335个。全年销售福利彩票22.77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7.47亿元;接受社会捐赠2762.60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年末已发现的矿种127种,其中:能源矿产9种,金属矿产38种,非金属矿产78种,水气矿产2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89种,已开发利用的矿产90种,全年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8处。
在监控的7979.4公里河段长度中,Ⅰ~Ⅲ类水质河段长4253.4公里,比上年减少6.1%;Ⅳ类水质河段长1049.7公里,增长31.0%;Ⅴ类水质河段长633.3公里,增长115%;劣Ⅴ类水质河段长2043.0公里,减少13.3%。
全省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8%,与上年持平;18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均为良,与上年持平。
全年共造林419.85千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86.25千公顷。全省参加义务植树5000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2.07亿株。年末共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8个;自然保护区35个,面积734.8千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森林公园98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0个,森林覆盖率达到20.16%。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11592起、死亡2567人,比上年分别下降26.1%和25.6%。全省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3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76人。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
3、教育中“新机制”资金包括公用经费、免教科书费、寄宿生生活费及校舍维修改造费用。
4、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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