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
继续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物价波动。初步建立与经济发展、物价波动相协调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救助水平显著提高。保障了2330多万城镇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入了平稳运行时期。2008年底,全国共有1110.5万户、2334.8万城市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低保资金393.4亿元,比上年增长41.8%。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中:在职人员82.2万人,占总人数的3.5%;灵活就业人员381.7万人,占总人数的16.3%;老年人316.7万人,占总人数的13.6%;登记失业人员564.3万人,占总人数的24.3%,未登记失业人员402.2万人,占总人数的17.2%,在校生358.1万人,占总人数的15.3%,其他未成年人229.6万人,占总人数的9.8%。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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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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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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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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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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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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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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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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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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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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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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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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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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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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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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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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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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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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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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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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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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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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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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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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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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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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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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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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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保障水平143.7元,比上年提高39.9%;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205.3元,比上年提高12.6%。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截至2008年底,已有1982.2万户、4305.5万人得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同期增加739.2万人,增长了20.7%,农村低保正向应保尽保的目标迈进。平均低保标准82.3元/人、月,比上年同期提高12.3元,增长17.6%。全年共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28.7亿元,比上年增长109.6%,人均补差50.4元/月,比上年同期提高11.6元,增长29.9%。
深入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08年底,全国农村五保老人得到五保救济的人数为548.6万人,521.9万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3%和4.6%。其中集中供养155.6万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平均标准为2176.1元/人、年,平均支出水平为2055.7元/人;分散供养393万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平均标准为1624.4元/人、年,平均支出水平为1121.0元/人。此外,还有831万人次得到了农村临时救济。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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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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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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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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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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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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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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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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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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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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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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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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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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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1
|
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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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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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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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6.3
|
4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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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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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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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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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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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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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从试点时期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国城乡医疗救助模式基本确立。
全年农村医疗救助支出38.3亿元,其中: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7.1亿元,大病救助资金27.4亿元。累计救助贫困农民4191.9万人次,其中: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432.4万人次,人均资助参合水平20.7元;民政部门资助大病救助759.5万人次,人均救助水平360.3元。
全年城市医疗救助支出29.7亿元,其中:民政部门资助参保资金3.9亿元,城市民政部门医疗救助21.4亿元。累计救助1086.2万人次,其中:民政部门资助参保642.6万人次,人均救助水平60.5元;城市民政部门医疗救助443.6万人次。人均医疗救助水平483.5元。
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做好应急救助管理工作,指导相关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做好受助人员临时性接纳、安置工作。印发《2008年奥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妥善做好奥运期间救助管理工作,为成功举办奥运会做出积极贡献。顺利实施“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项目,重点建设96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救助单位1422个(其中救助管理站1334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88个),床位5.1万张,全年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57.3万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5.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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