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下辖的54家驻京办将在6月20日前撤销完毕,山东省清理规范驻京办的工作也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应国务院今年1月份提出部分驻京办须撤离的要求,各省终于纷纷拿出了具体的撤销驻京办的行动计划和时间表。驻京办如何撤销?撤销后的人员如何安置?怎样防范被撤销的驻京办“改头换面”隐性存在?这些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样被纳入了各省的考量范围内,而最终能否达到国务院的要求标准和社会公众期盼的效果,只能等待时间检验。
记者昨(8)日了解到,湖北省日前已下发《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撤销54家驻京办的工作将在6月20日前完成。
同时记者获悉,山东省、黑龙江省也已将驻京办撤销完成的时间分别定在了6月底和5月底之前。
湖北撤54家驻京办 仍保留十余家
昨天(8日),记者在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了由湖北省办公厅公布的、落款日期为3月26日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予以保留的机构包括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武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黄石、襄樊、荆州、宜昌、十堰、孝感、荆门、鄂州、黄冈、咸宁、随州、恩施12个市(州)和仙桃、潜江、天门3个直管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机构。
予以撤销的机构,包括省和各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县(县级市、市辖区)及县以下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
据了解,湖北省现有各级政府及省直部门驻京办事机构71家,按照湖北省办公厅发布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撤销机构的条件,其中54家驻京办事机构将被撤销。
山东、黑龙江已有撤驻京办时间表
山东省某地级市驻京办一位工作人员昨日告诉记者,山东省在撤销驻京机构的工作上也已出台了相关文件,目前正在撤销、清理部分驻京机构。
昨天(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显示:山东省共有驻京办事机构51家,其中,省、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政府驻京办事机构3家,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11家,县级政府及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37家,目前所有驻京办事机构的性质、编制、资产等基本情况都已登记在册。
山东省清理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的各项工作已全面铺开。地市级政府对拟保留的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将制定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报省政府,按照从严把关的原则,确需保留的将予以批准;拟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将制订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撤销方案,逐级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整个清理工作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
同时,记者昨日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于2月21日向全省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和省政府各直属单位,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
在转发的文件中规定,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将确因工作需要拟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有关情况于4月30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同时妥善做好撤销驻京办事机构的工作,于5月30日前将驻京办事机构清理工作完成情况报省政府。
河南、江西正在展开调研
昨天,河南省驻京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省里正抓紧进行此项工作,但还处于调研、准备阶段,未出台相关规定和文件。江西省驻京办工作人员也表示此项工作目前还在筹备、调研过程中,但肯定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撤销任务。(记者 宋旸)
个案
湖北撤54家驻京办 分三阶段进行
《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有明确的撤销驻京办的时间表,该表共分三个阶段:动员部署(3月下旬)、清理规范(4月上旬至6月20日)、检查验收(6月20日至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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