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教育文化体育事业。整合教育资源,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初中校舍改造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和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大力推进职教攻坚,启动彝区免费职业教育计划,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六类特殊对象学费,着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支持发展民办教育。加快省图书馆、美术馆、广电中心、广电安全播出监测中心等重大项目和藏羌彝文化走廊建设。加快藏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和农村文化活动,农家书屋覆盖到50%以上行政村。推进国有院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和非时政报刊类转企改制。办好第六届省少数民族艺术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抓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实施文化环保工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办好第十一届省运会和第十三届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加强档案建设和保密、地方志工作。
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大调解”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信访工作,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保持藏区持续稳定。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强化商品质量监管,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主动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加强国防建设。着眼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任务,围绕军民融合式发展主线,继续开展国防动员“五个一”活动。大力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应急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切实做好军人退役和转业安置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推进人防向民防转变,加快人防指挥所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
五、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成都平原、川南、攀西和川东北城市群建设,逐步形成以成都特大城市为龙头、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围绕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完善连接各中心城市、经济密集地区综合交通体系。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加强城镇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抑制投机,加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
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省内梯度试点,探索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新路子。注重发展城乡关联产业,促进城乡产业互动、经济相融。做好新农村建设连片推进工作,以片带面,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创造平等竞争的就业环境,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集体资金、集体资源管理,搞好农村建设“一事一议”。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推动五大经济区协调发展。加快成渝经济区四川部分建设,强化集聚和辐射功能,率先做强做大成都都市圈增长极;主动融入成都、重庆两大增长极,努力壮大成渝通道发展轴;主动接受重庆的辐射,加快发展环渝腹地经济区块。推进攀西地区战略资源集约开发基地建设,加快川东北地区天然气等优势资源开发,搞好川西北生态经济区规划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把我省藏区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组织动员力量支持藏区发展,着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牧业发展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高原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推动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进一步加大对其他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扶贫连片开发,增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六、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抓好省属国有企业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获得生产要素和资源,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推进重点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深化水电资源开发补偿机制试点。开展排污权市场化交易试点,实行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扣缴生态补偿金制度。深化征地补偿制度改革,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搭建交通、水务、能源等投融资平台。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抓好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力争到位国内省外资金50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50亿美元。办好第十一届西博会。加强对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企业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承接产业整体转移。加快发展对外贸易,培育壮大和大力引进出口企业,搞好出口基地、开放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鼓励企业开拓境外市场。引导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积极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鼓励引导企业主动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积极开展与南亚国家的合作,巩固与港澳台和东亚、欧美等的合作,积极开发中亚、非洲等新兴市场。加强同周边省市区、泛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等区域的合作。做好外事、港澳台侨和口岸、海关、检验检疫等工作。
七、加强财政金融工作,提高财力保障和金融服务水平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的需求。依法强化税收征管,改进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圆满完成预算收入任务。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高基层政府保障能力。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改革。优化预算编制程序,实行零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强化预算约束。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相关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健全财政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支出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防范财政风险。
支持金融改革创新。用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引导支持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中小企业、“三农”和民生等的信贷支持力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加快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推进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快发展金融中介机构。大力推进西部金融机构中心、市场与交易中心、后台服务中心建设。引导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继续开放保险市场。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村保险覆盖率。推进金融监管创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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