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二)
地区科技进步各级指标评价
一、地区科技进步一级指标评价
(一)科技进步环境评价
在科技进步环境指数的排序中,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江苏、陕西、青海、新疆、广东排在前9位,同时也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科技进步环境指数为56.66%)的地区。
将2008监测与2007监测相比较,全国科技进步环境指数提高了2.67个百分点,有16个地区高于这一增幅,青海的增幅超过10个百分点。有6个地区低于上年水平。
参照2007科技进步环境指数的排序,位次变化最大的地区是青海,由上年的第13位上升至第7位,主要原因为科研物质条件明显改善。
● 作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的支撑,科技进步监测体系设有五个一级指标,即科技进步环境指数,科技活动投入指数,科技活动产出指数,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每个一级指标分别由下设的2-3个二级指标加权综合而成。各地区一级指标值以及位次的变动均可以通过相应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变动寻找原因。
2008科技进步环境指数 2007科技进步环境指数
图2-1 各地区科技进步环境指数排序图
图2-2 各地区科技进步环境指数提高百分点排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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