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评价
在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的排序中,天津、上海、广东、北京、福建、浙江、江苏、辽宁、山东、吉林、山西、黑龙江、海南排在前13位,同时也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为57.02%)的地区。
将2008监测与2007监测相比较,各地区的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新疆、江苏、山西、内蒙古、福建、西藏、青海、辽宁等8个地区高于全国平均增幅。
2008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 2007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
图6-1 各地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排序图
图6-2 各地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提高百分点排序图
(中国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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