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技活动投入评价
在科技活动投入指数的排序中,上海、天津、北京、江苏、广东、浙江、陕西和辽宁排在前8位,同时也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科技活动投入指数为55.13%)的地区。
将2008监测与2007监测相比较,全国科技活动投入指数提高了2.92个百分点,高于这一增幅的地区有宁夏、新疆、重庆、天津、安徽、山西、四川、福建和山东。海南、西藏、贵州、上海、浙江、河南、陕西和云南8个地区的科技活动投入指数低于上年水平。
●指数值与位次的关系
某一地区的各级指标的位次是根据相应的指数值来确定的。一般地,指数值高,位次就靠前,指数值低,位次就靠后。根据指数值和位次之间的关系,可对某一地区的科技进步态势作如下几种类型的判断:
①指数值提高,位次提高,说明该地区科技进步水平有明显的提高;
②指数值提高,位次不变,说明该地区科技进步水平虽有提高,但仍然没有达到“超越”的速度;
③指数值下降,位次不变,说明该地区科技进步水平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小于相邻地区;
④指数值下降,位次下降,说明该地区科技进步水平已明显下降,且下降幅度大于相邻地区。
在本监测报告中,对每一个指数均绘出三个排序图,一是2008监测值的排序,一是2007监测值的排序,还有一个是2008监测值减去2007监测值的排序,它表示了某地区监测值提高的百分点,据此可以判断该地区“进步”幅度的大小。
2008科技活动投入指数 2007科技活动投入指数
图3-1 各地区科技活动投入指数排序图
图3-2 各地区科技活动投入指数提高百分点排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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