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编的首部《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蓝皮书》发布。虽然20多位学者所论重点各不同,但是他们都承认一点:中国已经迈进公民社会。“如果说在2008年以前我们对此还抱有模糊看法的话,那么,在汶川大地震中,中国人的总体表现已彰显了这一品质。”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任高丙中教授说。
不过,学者们也意识到,中国的公民社会还远未发展到成熟的阶段。一方面,公民精神尚待进一步的培养转化;另一方面,在复杂环境下生长的民间组织更需规范均衡。正因为如此,当人们关注中国30年变迁时,眼光多集中在GDP增长速度的世界性奇迹上,而对公民社会崛起的深远影响重视较少。
蓝皮书历时3年完成,其著者似乎在梳理,亦是在警醒。
2008年,公民社会元年
中央编译局副局长、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不时能够听到这样一个问题:中国到底有没有公民社会?该问题背后的依据是,中国过去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现在正在崛起的公民社会与西方的公民社会又极不相同,差距之大使人怀疑中国的公民社会究竟是不是公民社会。
俞可平本人是没有怀疑的。他认为,中国公民社会的的确确存在,而且具有一般的特征:它相对独立于国家和政府;它的主体是非政府和非营利的民间组织;它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物,也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它有自己既不同于政府系统又不同于市场系统的运行规律;它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民主政治的进步有着重大影响。
俞可平的理由很多,其中,民间组织的大量存在和快速发展是首要的。根据民政部的最新统计,截至2008年6月底,全国各类民间组织为38.6万多个,其中社会团体21万多个。不过,学者的估计大大超过了这个数量。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的估计是200万至270万个之间。无论如何,庞大的民间组织正是公民社会的基础和主体。
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李景鹏教授对此也是没有怀疑的。只是他把阐述重点放在了“纯粹私人领域”。“公民社会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长出来的纯粹私人领域;另一个是蓬勃发展起来的各种民间组织。”他说,在中国公民社会的最近发展中,首先起作用的是公民社会的无组织部分的发展,即一个独立于政治社会的纯粹私人领域的出现。
李景鹏认为,对于一个公民社会比较发达的国家来说,纯粹私人领域并不重要,也常被人忽视,但对于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全能主义国家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个私人领域对于培养人们的自由意识、独立意志和自主性起着潜移默化的巨大作用。”
在这个领域中,人们首先作为自由、独立的消费者存在,人们可以自由自主地选择自己的消费意愿和消费方式——当然,商业广告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会影响人们的选择,但不影响人们的自由感;人们进而作为对生活方式的自由自主的选择者存在。只要不违背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任何人都无权干涉。“这对于长期受到禁锢的中国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解放”。
高丙中从历史的角度分析支持着李的观点。他告诉记者,中国已经从“单位社会”走入“公民社会”。改革开放前,中国人都属于特定的单位,并且专属于特定的单位,个人既没有实际的政治权利,也没有独立的经济信用,就连消费也只能按照票证规定的数量和品种购买和分配。那种因为具有多样、不确定和灵活的属性而可以称为“社会”的空间微乎其微。
学者们似乎都提倡——至少不反对——将2008年作为中国公民社会元年。“汶川大地震中几十万志愿者和许多民间组织在抗震救灾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有人将此说成中国公民社会的元年,也是有道理的。”李景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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