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的中国特色
如果中国公民社会崛起是事实,那么,这个事实明显具有中国特色。俞可平认为,中国的公民社会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具有明显的官民双重性。同时,中国的民间组织正在形成之中,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和不规范性。“正像中国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一样,中国的公民社会也带有自身的明显特征。”
中国的民间组织绝大多数由政府创建,并受政府的主导,尤其是那些经过合法登记的有重要影响的民间组织,如各种行业组织、同业组织、研究团体、利益团体等。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民间组织还很不成熟,其典型特征如自主性、志愿性、非政府性等还不十分明显。此外,中国民间组织还极不规范。
李景鹏则明确提到中国公民社会的弱质性。他说,中国公民社会目前的主要表现限定在社会内部的互动:志愿者行为和慈善活动。这充分表明了它所处的阶段和整体特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主持的中国公民社会指数则更为直白地透露出这一点。
该指数称,在结构研究纬度上,中国的得分仅仅为1.0分(满分为3分)。原因包括公民参与的深度比参与的广度更为不足,包括慈善捐助、志愿、作为公民社会组织成员等方面的参与均有缺陷;公民社会组织及非党派性政治活动较弱,公民社会组织的层次较低、联盟缺乏。
以慈善为例,有一定比例的人曾经有过慈善捐助行为,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慈善是一种偶然的、随意的事项,而具有捐赠习惯、相对固定捐赠渠道的人就非常少了。很多人认为,捐赠渠道不畅是影响捐赠的主要原因。中国扶贫基金会副秘书长李利说,中国的捐款渠道尚不及宠物市场,更不及垃圾回收市场。
在北大——阳光公益创新论坛,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执行长周惟彦则抱怨道,“抗震救灾期间,我们的苦恼是找不到好的组织把钱花掉,没有专业的高质量的NGO供选择。”她说到了中国民间组织的人才困境。许多民间组织管理人员待遇低、办公条件差、职业发展前景不明,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不强,从而影响到民间组织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人才困境只是中国公民社会的8个困境之一,其余的则是注册困境、定位困境、资金困境、知识困境、信任困境、参与困境、监管困境。从外部环境到内部成长,中国公民社会困难繁多。
从善政到善治
既然困难这么多,学者们为什么还执著于“公民社会”?
李景鹏的意见是,公民社会并不是一个理想的社会,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长出来的现实社会。它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公民社会意味着每个国民和国家之间订立了由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之间的相互交换的社会契约。为了保证契约的完整履行,博弈的手段就是民主与法治。
俞可平则认为,发展公民社会,最终是为了实现善治的政治理想。自从有了国家及其政府以后,善政或仁政,便成为人们所期望的理想政治管理模式,古今中外无不如此。它的基本内容是:严明的法度、清廉的官员、很高的行政效率、良好的行政服务。毫无疑问,只要政府存在一天,这样的善政将始终是公民对于政府的期望和理想。
然而,善政的政治理想在全球化时代遭到了严重的挑战,与善政构成挑战的是“善治”。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的基本要素之一便是参与。这里的参与首先是指公民的政治参与,但不仅仅是政治参与,还包括公民对其他社会生活的参与。后者可能会越来越重要。
“善治实际上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俞可平表示,善治表示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或者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从全社会范围看,善治离不开政府,但更离不开公民。善治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至多只有善政,而不会有善治。
“毫无疑问,中国的公民社会确实存在许多问题,但必须承认一个事实,就是它对于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和民主政治建设是一支健康的和积极的力量。”俞可平说。
高丙中用环保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所起的作用证明应持更为乐观的态度。起初,环保组织的活动被视为与政府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的政策相冲突,现在,环保组织被视为政府维护公共利益的最大帮手。恰恰是环保组织的独立,使他们更有合作的价值。
他坚定地认为,“公民社会的成形是中国社会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生命力的表现,既是我们乐观看待中国的社会领域在今后一个时期能够健康发展的希望所在,也是我们乐观看待中国今后的经济发展、政治改革、文化建设的凭借。”(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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