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获悉 ,为确保贫困孕产妇在发生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或合并症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今年南宁市将投入80万元专款,用于对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进行救助,使全市的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住院分娩率全市达99%以上,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达98%以上。
据悉,这项举措是南宁市今年的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南宁市今年投入80万元用于这一救助项目,对危重孕产妇的救助费用范围包括抢救用的药品、血液及血制品,必要的检查、手术治疗、心电监护、呼吸机等。
记者了解到,凡持有南宁市常住户口或与南宁市市民结婚居住在南宁市的城乡孕产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救助对象:夫妻为低保人员;伤残人员;人均收入1200元/年以下的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孕产妇从怀孕至产后42天内,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高危孕产妇,按《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抢救,可给予医疗救助。如遇特殊情况应由抢救单位提出申请,市危重孕产妇抢救技术指导小组审核提出诊断处理意见,报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近年来,南宁市的高危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上升。其实,多例原本可以避免的孕产妇死亡事件发生,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孕产妇对妊娠的风险缺乏认识、怀孕后不到医院进行孕期检查。根据南宁市政府部署,卫生部门要负责对孕产妇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对高危孕产妇发现一例、报告一例、转诊一例、救治一例。同时,南宁市还成立市级督查小组,负责对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实施救助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定期与不定期下基层检查孕产期 全程跟踪管理以及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管理情况;了解贫困孕产妇的核定过程,了解危重孕产妇救治过程的费用情况;指导基层解决项目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根据项目管理要求组织相关适宜技术和管理的培训。(记者 卢盈 实习生 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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