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记者从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更好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经中央批准,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到2011年,在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面上工作的同时,开展“难点村”专项治理,力争用3年时间,使现有“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会上讲话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饱满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抓紧抓好“难点村”治理工作,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指出,近年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对于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地方还存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难点村”。这些村,有的村级组织不键全,领导班子软弱涣散,村干部能力不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的政策法规不落实,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村务管理不民主现象长期存在;有的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等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3万多个这样的“难点村”,约占行政村总数的6%。会议要求,这次“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要以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以村级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着力点,保障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体说来,有4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着力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解决“难点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落后的问题。二是着力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解决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能力不强的问题。三是着力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解决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的问题。四是着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会议认为,做好“难点村”治理工作,一是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其中,县级是关键,乡级是基础,县乡两级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难点村”治理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抽掉精干人员组建治理工作组,深入“难点村”开展工作。二是要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按照中央安排,市县两级从今年3月、乡村两级从今年9月开始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因此,要把治理“难点村”纳入学习实践活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准确把握“难点村”产生的原因,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治理“难点村”,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建立“难点村”治理台账,实行销号制。凡是治理工作不达标的,帮扶工作组不离村;对于工作拖拉、进展不力,不积极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违纪违法的基层干部,要及时采取组织措施,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四是要建立机制,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难点村”治理的动态管理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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