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昨日在并举行。会议披露,据初步统计,到2008年底,全省人口出生率可控制在12‰以下,自然增长率可控制在6‰以下,总人口可控制在3410万左右,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全省符合政策生育率87.7%,综合避孕率90.04%,分别比上年提高0.9和0.56个百分点,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山西省在会上还出台了 《关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惠的办法(试行)》。会上,太原市获2008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奖、2008年全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创新奖。
明年,山西省将进一步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中心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人口计生工作,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激励和引导更多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山西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惠的办法(试行)》。该《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享受优惠办法的对象为涉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本省户籍人口中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双女绝育家庭。其优惠标准是在核定发包集体林地面积和核定承包总人数的基础上,可给他们奖励1人份的林地承包面积。实施程序为村级初审、乡级复审、县级终审,最后,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确认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无异议的承包林地优惠对象和限制对象移交县级林业部门实施。据了解,省林业厅、省人口计生委将对各地的实施工作进行督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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