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丹珠昂奔
“医疗卫生方面,要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医务人员培训,提供方便、廉价的医疗服务。”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丹珠昂奔在今天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
丹珠昂奔说,在医疗卫生方面,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事业,实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发展工程。国家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疾病防治等方面,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倾斜力度;加快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医务人员培训;加强民族自治地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降低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发病率;加大少数传统医药的保护和抢救力度;大力宣传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疾病预防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等政策措施。
丹珠昂奔说:“我们经常讲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民族地区,有些地方的确还存在着缺医少药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历史和自然形成的,但是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充分发挥祖国传统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吴仪副总理也表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民族医药事业。广大的民族医药工作者对这个问题都是十分称赞的。民族地区在做着大力发展传统民族医药的工作,和这样一个基本的思想是吻合的。”
丹珠昂奔认为,民族医药是我国医药中重要的部分。从科学的层面看,它是医药科学,也是珍贵的传统民族文化遗产。从医学学科的层面看,它有系统的理论,诊疗的效果比较显著,在疾病防治和临床应用上和西医相比有明显的互补性、不可替代性,应用的空间是比较广阔的,能够为老百姓,特别是处在贫困山区、边疆,交通不便地方的老百姓,给他们医疗投入,也就是可以提供方便、廉价的医疗服务。它的费用相当于较大医院的三分之一,中医的二分之一,深受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喜欢。所以,民族医药将来在完善国家公共卫生和医疗体系中将会发挥很重要的作用。
2007年3月2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丹珠昂奔介绍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新举措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对此进行现场直播。(唐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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