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网消息:2007年1月16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总结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审议《2007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就做好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与服务工作做了以下发言:
以一亿多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中的绝大多数是守法公民,也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同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问题又是影响和左右一些地区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2006年,在全国公安机关抓获的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中,来自本县市以外的流动人口占41.2%,与上年基本持平,参与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的占47.4%,同比上升1.5%。公安机关将把人口管理特别是流动人口管理置于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以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服务好为目标,以提高社会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为突破口,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改进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认真搞好人口登记。结合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广村(居)委会、用工单位、出租房屋管理站等暂住人口登记模式,方便暂住人口登记,提高登记率。严格旅馆业住宿人员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对尚未安装旅馆业信息系统的中小旅馆,采取分点采集、定时报送、集中录入的办法掌握信息;对通宵营业、可供住宿的洗浴场所参照旅馆业进行信息登记和管理。健全信息采集、录入、变更、传输等工作规范,实现实时采集、及时变动。年初,全国公安机关将认真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的集中排查。
二、严格高危人员管控。采取日常检查、网上比对、信息研判等办法,把有前科劣迹人员、无正当职业、身份不明、居无定所、昼伏夜出、收入反常人员等有违法犯罪嫌疑的高危人员纳入视线,重点管理。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打击处理,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及时进行控制。
三、建立“以房管人”的办法。推行“以房管人”的做法,实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出租房主的治安责任,加强对出租房屋特别是临时留宿人员的登记管理。强化旅馆业治安管理,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旅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对建筑工地、网吧、通宵浴室、休闲娱乐中心等流动人口聚集场所、部位的日常检查以及街面巡逻盘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对治安混乱的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综合整治,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四、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大力推进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网吧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升级改造;依托金盾工程,加快整合信息资源,实现自动比对、自动报警、关联查询、动态分析等实战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发现和抓获各类在逃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设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劳动就业管理、房屋租赁税收征管、计划生育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政府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流动人口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共享,提高综合管理效能。
五、完善社会管理。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各级综治委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构,完善分工负责、整体联动的部门协作机制。以基层组织和社区委依托,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完善管理服务网络。配齐配强协管力量,落实经费保障,会同劳动部门推动将协管员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对本单位外地员工的治安管理责任。会同共青团等部门深入开展流动人口“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
六、加强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流动人口之间和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子女入学、维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增强他们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与当地居民和谐相处。(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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