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总规明年10月上报国务院审批
总体规划是广州唯一须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规划,具有极高的地位和效力。据悉,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已审议通过新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计划今年9月开始编制广州新总规纲要,明年8月完成全部成果后,10月上报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将分三个层次编制总体规划成果: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区城乡统筹规划、“一主三副”城区规划。
(1)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2)市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出广州市区与增城市、从化市在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3)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
(4)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
(5)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包括五个方面
(1)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2)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
(3)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4)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5)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6)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7)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8)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9)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0)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11)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12)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3)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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