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收入是指金融资产和有形非生产资产的所有者因提供资金或有形非生产资产,从中获得的收入。具体指居民拥有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动产收入和房屋、车辆、收藏品等不动产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性收入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之一。
一般来说,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四部分构成。按照占比大小,前三部分依次是:工资性收入(工资等)、转移性收入(养老金、赡养捐赠、社会保险、辞退金、出售房屋财产等)、经营性收入(商业买卖收入等)和财产性收入。在我国,财产性收入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约为2%。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统计,200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40多元,同比上涨了26.5%。笔者感觉,在财产性收入中,股票投资收入和房租收入占比应是较高的。2007年,由于股价和房价的上涨,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同比增幅也有望进一步提高。
那么,十七大报告中“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要求的提出,将对资本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与现有股票价格的不断上涨,没有必然联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还指出,要“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因此,资本市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就不会仅仅依赖已上市股票,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将比翼齐飞。10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中法基金发展与监管高层论坛上表示,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扩大公司债券市场的规模和比重。这也是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一项具体措施。就具体的证券品种而言,除股票、债券之外,通过丰富证券投资基金、权证、收益计划等证券品种,也可以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其次,“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意味着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的任务十分迫切,意味着股票市场规模将很快做大。笔者预计,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将进一步推动多层次股票市场建设:积极培育蓝筹股市场,加快发展中小企业板;加快建设创业板;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建设成全国性的、统一监管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高科技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平台,从而形成更有效率的场外交易市场。以积极培育蓝筹股市场为例,H股公司的回归进程正在加快。中国石油即将发布A股招股意向书。北京首都机场、中煤能源、中海集运等一批H股公司的回归方案也已经得到了股东大会的通过。
第三,“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利于推动境内居民直接或间接投资香港市场。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内地与香港……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伟大祖国永远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坚强后盾”。这意味着,曾荫权《香港新方向——2007—2008年施政报告》提出的“积极配合内地企业和投资者善用‘合资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计划’及‘内地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试点’参与香港的证券市场”,将会很快落实。香港资本市场的发展将受到进一步重视。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与调节过高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的要求相吻合,与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相吻合。这就意味着,“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不是仅仅依赖股市,更不是仅仅依赖现有股票的上涨。(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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